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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號公報是金融風暴幫兇?
want1976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7:03:14 | 保險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2008-10-12/工商時報】

 

次級房貸這種產品不是今年才有,為什麼會演變成今年嚴重的金 融風暴?主要原因就是因為2006年通過的34號公報,以前不動產這些投資是用歷史成本入帳,但34號公報是用市價入帳,讓許多人過於樂觀,尤其去年剛好不動產、股市都走多頭,許多公司的CEO什麼都沒作,一睡醒就發現股價莫名奇妙漲了許多,公司帳上賺了一堆錢,讓這些CEO分走了一大筆分紅獎金。
  34公報實施 須搭配提列準備的精神

但是,其實公司並不是實際賺了錢,只是帳上顯現的利益,但是股市、房市不是永遠都處於上漲。
  我覺得最不公平的地方,就在這裡,公司賺錢時,這些CEO分紅分走了,但是股市、房市重挫時,公司馬上虧損,卻是由政府以及納稅人去承擔,這非常有問題。
  我是學精算的,以精算的角度,我建議34公報實施,必須搭配提列準備的精神,資訊透明的精神很好,公司不能隱藏獲利,對不起股東,但是依市價認列的獲利不能完全當盈餘分掉,例如價格上漲時,有 50%可以當損益,50%則是用來提列準備,放在負債面。
  例如以往投資100億元的標的,市價上漲到200億元時,多出的100 億元就當成股東權益或獲利,被分走,但是價格下跌時,就完全沒有東西可以支撐,如果可以提列一半準備,例如市價上漲到200億元時,50億元可當獲利或股東權益50億元就提列在帳上當準備,當價格跌到150億元時,50億元就沖回,公司就不會有重大虧損,大概是這樣的概念。
  這次美國的金融風暴起源就在20022007年之間,全球房貸及股市都不斷走揚,很多公司賺錢,但這並不是CEO能力好;而34號公報是在美國恩隆案後產生,會計制度抬頭,認為什麼都要依市價揭露,資訊要更透明,現在看來似乎是矯枉過正,但每次的大風暴大家都會學到一些事情,相信美國也會開始檢討34號公報的問題。
  逐月認列匯損 壽險業營運壓力大
  另外,如匯損的認列也是一大問題,今年國內壽險公司就是因為3 4號公報,將新台幣升值造成海外投資的匯兌損失,逐月認列,其實壽險資金是中長期的投資,34號公報之後變成這些投資還沒賺錢,就要面對匯兌損失或是被避險成本吃掉。
  其實匯率拉長到1年來看,其實波動是很小的,如年初到現在的新台幣匯率其實就變動不大了,不過34號公報要壽險公司逐月認列,逼得這些公司將中長期投資改為短期,或是大幅增加避險成本。
  我常聽合作夥伴宏泰人壽董事長周國端在談34號公報,他常說1年內新台幣的匯率其實很平穩,但逐月評價卻讓投資團隊壓力很大。
  其實34號公報實施,也會讓監理機關壓力很大,覺得壽險公司虧損嚴重,不是要增資就是要調整投資項目,壽險公司被逼著賣資產,結果匯率又貶回原來的水準,等於是兩頭虧。
  公司經營安全比顯現獲利更重要
  34號公報打亂了我之前學的許多財務觀念,我想當初這些會計專家通過34號公報,應該就是要讓公司資產更透明化,不要隱藏獲利,不分紅,對股東不公平,這立意也是好的,但是以前的財務觀念,如投資不動產就是以歷史成本入帳,公司不能隨便重估價格,以前是過份保守,但34號公報現在是過份樂觀,兩者應取中和。
  例如很多公司帳上的股票,有些個股上半年跟現在每股可能已差了 100元,上半年還賺個幾十億元,現在可能是大賠。
  不是每件事與國際接軌都是對的,在財報透明,顯現獲利與公司經營安全上,公司安全的經營下去更形重要,其實各國房市都一樣,長期來看價值都是走揚的,現在虧損的部位,未來還是會回來,只要公司不要急著變現,所以如果沒有34號公報,應該不會有今天的金融大風暴。


終身醫療險-中國--永保安康
want1976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57:33 | 保險
 
商品優勢:
  • 終身享有最高2500倍日額醫療保障
  • 醫療+重大疾病,雙重保障、加倍安心!
  • 住院保障再升級
  • 三年無理賠申請,當次理賠額外提供15%加值金
  • 定額給付,免收據,與健保給付不衝突
單獨出單,輕鬆投保

投保規則:
◎投保年齡:
15年期:0歲~65歲
20年期:0歲~60歲
 
◎繳費期間:
15、20年期
 
 
◎繳費方法:
月繳、季繳、半年繳、年繳
 
 
 
 
最高投保限額:
 
◎投保限額:
 
0~未滿14足歲
14足歲以上
 
最低投保限額:100元
2000
3000
 
範例說明:
※康先生30歲,購買「永保安康終身醫療健康保險」,「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1000元,繳費期間20年期,首年繳交保費17010元,扣除續期轉帳費率調整1%後,續期年繳保費16839元,平均每日只需約46元,終身享有以下保障:


給付內容
住院前
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
2000元/次
同一次住院期間給付一次為限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250元/日
住院前7日內(含住院當天)每日門診一次給付為限
住院中
住院當日醫療保險金
500元/次
同一次住院期間給付一次為限
住院醫療保險金
1000元/日
按實際住院日數(含入/出院當日)給付同依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365日
長期住院看護保險金
1000元/日
同一次住院期間,自住院第31日起至第365日止之實際住院日數給付
加護病房保險金
2000元/日
 
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2000元/日
 
手術費用保險金-住院手術
2000~100000元/次
 
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
當次手術費用保險金
接受單一項外科手術給付倍數達40倍以上之外科手術項目
住院後
出院療養保險金
500元/日
按實際住院日數(含入/出院當日)給付
出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250元/日
1.        出院無手術:出院後7日內之門診
2.        出院且接受手術:出院後14日內之門診
特別給付
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保險金
100000元/次
終身給付一次
加值給付
理賠加值保險金
※本次事故日(不含)起算過去三年無任何理賠給付,當次理賠加值15%
※額外加值給付,不計入累積總給付金額上限內

還本醫療險-富邦--真安心養老
want1976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46:14 | 保險
專案優勢
1. 結合『住院醫療險』、『壽險』及『滿期金』的保障理財計劃
結合住院醫療險及壽險保障,提升醫護醫療品質並兼顧身故保障,滿期再給付加值滿期金。
2. 『疾病』或『意外』住院,皆享住院醫療保險金給付
一張保單可以同時做好疾病或意外住院風險規劃,補助醫療費用支出及彌補住院期間薪資損失。
3. 契約期滿加值返還『滿期保險金』,毋需扣除已申領理賠金額
契約期滿時,保險期間為10年者,按應繳保費總額1倍給付滿期保險金;保險期間為20年者,按應繳保費總額1.05倍給付滿期保險金,不需要扣除已申領理賠之住院醫療保險金。
4. 身故/全殘廢享「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100倍」保障
除住院時提供「住院醫療保險金」外,不幸身故/全殘廢,再按「應繳保險費總額」或「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日額100倍」擇高理賠,提供給深愛的家人經濟庇護。
5. 投保簡易,理賠便利
依醫療診斷證明書或住院證明受理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毋須檢附醫療收據,簡易又方便。
 
保障內容
【說明1】同一次疾病或是意外住院期間(含入住加護病房及燒燙傷中心期間),最高以90日為限。
【說明2】同一次疾病或是意外住院期間「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最高以30日為限。
【說明3】「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合計給付限制:
     10年期 – 合計最高為「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600倍
     20年期 – 合計最高為「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1200倍
【說明4】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死亡或致成全殘廢等級程度者,按「應繳保費總額」或「住院醫療
     保險金日額100倍」擇高給付「身故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說明5】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保險期間為10年者按應繳保費總額1倍給付「滿期保險金」保險期間為20年者按應繳保費     總額1.05倍給付「滿期保險金」,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等待期間
1. 「疾病」:被保險人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30日以後所發生之疾病。
2. 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等待期30天之限制。
投保規則
1. 保險及繳費期間:10年期 / 20年期
2. 繳費方式: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首期須繳2個月)
3. 投保年齡:10年期0 ~ 65歲 ※ 0歲係指出生滿15日且健康出院者 20年期0 ~ 55歲 ※ 0歲係指出生滿15日且健康出院者
4. 注意事項:
 ※本契約不得附加「終身型附約」及「分紅附約」。
 ※若被保險人健康告知異常,則富邦人壽保有最後核保權利。
投保範例
【真安心投保1】
今年60歲的詹阿姨,購買「真安心養老還本醫療險專案」,投保安心2000,住院醫療日額 2000元,保險期間10年,每年繳交保費NT$387,400,10年期間除了天天享有優質的住院 醫療險保障外,期滿更可以領回整筆滿期金,讓詹阿姨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

《狀況1》
詹阿姨於61歲時因發高燒而住院診療共計15天,可以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
2,000元 × 15天 = 30,000元

詹阿姨於65歲時因上呼吸道感染併發肺炎,住院診療共計20天,可以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
2,000元 × 20天 = 40,000元

詹阿姨於68歲時因車禍意外造成髖骨斷裂,住院診療共計30天(加護病房5天, 一般病房25天),可以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
2,000元 × 30天 + 2000元 × 5天 = 70,000元

詹阿姨於契約期滿時,可領回「滿期保險金」,全不扣除之前申領之理賠金額
滿期保險金:387,400元 × 10年 = 3,874,000元 (應繳之保險費總額)

《狀況2》
詹阿姨於68歲不幸在車禍意外中身亡,立即給付「身故/全殘廢保險金」,
契約效力即行終止身故/全殘廢保險金 = 387,400元 × 9年 (繳費次數) = 3,486,600元
【真安心投保2】
35
歲才當爸爸的燿輝,為了要讓剛滿1歲的心肝寶貝能健康快樂地成長,不但在去年先幫兒子凱凱規劃終身醫療險,現在決定再幫凱凱投保「真安心養老還本醫療險專案」安心3000,,保險期間20年,每年繳交保費NT$48,000,20年期間凱凱除了天天享有優質的住院醫療險保障外,期滿更可以領回整筆滿期金,可做凱凱日後深造的經費補助,讓燿輝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

《狀況1》
凱凱
於5歲時因感染腸病毒引發高燒不退而住院治療15天,可以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
3,000元 × 15天 = 45,000元

凱凱於10歲時呼吸道感染併發肺炎,住院診療共計20天,可以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
3000元× 20天 = 60,000元

凱凱於18歲時因車禍意外而住院診療共計30天(加護病房5天,一般病房25天),可以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
3,000元 × 30天 + 3000元 × 5天 = 10,5000元

契約期滿領回「滿期保險金」,全不扣除之前申領之理賠金額
滿期保險金:48,000元 × 20年 × 1.05倍 = 1,008,000元 (應繳之保險費總額)

《狀況2》
凱凱於18歲時不幸因發生重大車禍意外而身故,立即給付「身故/全殘廢保險金」,
契約效力即行終止身故/全殘廢保險金 = 48,000元×19年(繳費次數) = 912,000元(應繳之保險費總額)

終身防癌險-富邦--
want1976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43:26 | 未分類


商品優勢
1. 完整終身防癌保障:
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癌症放門診治療保險金、癌症放射線治療保險金、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癌症骨髓移植手術、癌症義乳重建手術、豁免保險費等10種保險金的給付,終身防癌保障完善周全。

2. 豁免保險費:
投保後罹患保單條款所載之癌症,可免繳納未到期保費,終身防癌保障依然有效。

3. 限期繳費,終身防癌保障:
隨著科技文明的發展,工作及生活步調緊湊,加上飲食過度精緻化,罹患癌症的人有日益年輕化的趨勢,本險種繳費期滿後,享有終身防癌保障。

4. 低主約限制,增加身故保障:
最低壽險主約10萬即可附加終身防癌險附約。

5. 限額設計,終身防癌保障額度需求自己決定:
本險為限額型終身防癌醫療保險,完整提供癌症治療過程中的費用支出補助。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一天起發生,由人體內惡性細胞不能控制的生長和擴張,
對身體組織造成侵害、或白血球過多症所造成的惡性腫瘤或原位癌。
而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為惡性腫瘤(含原位癌),富人壽按其投保之單位依本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十項給付、完整周全的保障 ( 投保一單位之新台幣給付額 )
項目
給付項目內容
給付金額
1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特定癌症 【說明1】(終身一次為限)
10,000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其他癌症 【說明2】(終身一次為限)
50,000
2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
1,200元 /日
3
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說明3】
20,000元 /次
4
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日額(與住院日數相同)
600元 /日
5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每日一次為限)
500元 /日
6
癌症放射線治療保險金 (每日一次為限)
1,000元 /次
7
癌症出化學治療保險金 (每日一次為限)
1,000元 /次
8
癌症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終身一次為限)【說明4】
120,000
9
癌症義乳重建保險金(終身一次為限)【說明4】
20,000
10
癌症豁免保險費【說明5】
未到期保費
11
給付上限
180萬元
【說明1】特定癌症:皮膚惡性腫瘤、前列腺惡性腫瘤、膀胱的徵乳頭狀癌、甲狀腺的徵乳頭狀癌、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原位癌
【說明2】其他癌症:指「特定癌症」以外的癌症,但若「特定癌症」有淋巴結或遠處器官轉移時,視同「其他癌症」;且本項保險金須扣除已給付「特定癌症」初次罹癌保險金。
【說明3】癌症住院手術限切除腫瘤為目的之外科切除手術。
【說明4】癌症骨髓移植與癌症義乳重建不在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範圍內。
【說明5】癌症豁免保險費:於保險責任期間內,被保險人罹患「其他癌症」,免繳交未到期保險費。
投保規定
1. 投保方式:本終身防癌保險附約需附加於「傳統型終身壽險」主約最低保額10萬。
2. 投保年齡限制:
        20年期 0歲 (出生滿15日)且健康出院至65歲
        15年期 0歲 (出生滿15日)且健康出院至60歲
3. 投保單位:
     一 ~ 三單位
     未滿14足歲,最高限投保二單位
     14歲以上,最高可投保至三單位
4. 繳費方式:分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月繳件首期需繳兩個月)。
5. 繳費期間:15年、20年限期繳費。
6. 其他投保規定:
 有癌症病史者不得投保本險。
【範例1】
剛度蜜月回來的慧敏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中,想到自己跟丈夫耀慶已經邁入不同的人生階段,彼此都要準備面對家庭的甜蜜負擔,於是慧敏(30歲)跟耀慶(35歲)重新檢視過倆人的壽險及醫療保障後,發現他們倆雖然都有終身醫療以及高額終身壽險與意外險的保障,但是卻沒有終身防癌險的規劃,有醫療風險概念的小倆口決定透過富邦人壽終身防癌保險附約將終身防癌險的保障缺口補全:
繳費年期:20年
壽險主約:10萬
投保單位:3單位
年繳保費:慧敏à原保費 NT$18,159 /首年起即採金融機構轉帳,享1%折扣,保費為NT$17,977
耀慶原保費 NT$20,078 /首年起即採金融機構轉帳,享1%折扣,保費為NT$19,877
【範例2】
龍鳳胎兒女剛滿週歲的品賢婉君夫婦倆從網路搜尋醫療險跟防癌險的相關資料後,發現終身型的醫療險商品採平準費率且繳費期滿後就享有終身保障,於是倆人商量後決定趁早幫這對寶貝做規劃,他們覺得除了一般的住院醫療險保障外,幫寶貝們規劃基本的終身壽險及終身防癌的保障也是必要的,於是他們決定投保富邦人壽的終身壽險10萬附加終身防癌保險附約,給這對可愛的寶貝兄妹一份基本的終身防癌保障:
繳費年期:20年
壽險主約:10萬
投保單位:2單位
年繳保費:兒子à原保費 NT$6,816 /首年起即採金融機構轉帳,享1%折扣,保費為NT$6,748
女兒原保費 NT$6,650 /首年起即採金融機構轉帳,享1%折扣,保費為NT$6,583

終身壽險-富邦--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
want1976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41:51 | 未分類
 
商品優勢
1. 一次購足21項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的保障
業界首張可同時購足七項重大疾病及十四項特定傷病的壽險主約,方便您同時擁有重大疾病與特定
傷病的人身保障。
2. 主約方式發單
低保費,高保障,不需另外購買主契約。
3. 限期繳費,終身保障
繳費期滿,終身(95歲)享有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壽險保障。
4. 發生保險事故時,返還當期已繳之未到期保費
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內發生身故、全殘或罹患七項重大疾病或是十四項特定傷病之一時,富邦人壽
除給付該項保險金之外,同時亦返還保戶已繳之未到期保費。

5. 二 ~ 六級殘廢,豁免未到期保費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發生第二至第六級殘廢時,即不需再繳交未到期之保險費,而本契約所載之
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保障依然有效。
6. 至95歲時,領回祝壽金為生日禮物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且年齡屆滿95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富邦人壽將身故保險金提前給付當做
保戶的祝壽金,讓保戶歡享晚年。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90天以後,初次罹患並經醫院診斷符合契約定義之『重大疾病及
特定傷病』者,本公司按保單頁面所載之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之給付項目如下:
項次
給 付 項 目 名 稱
項次
給 付 項 目 名 稱
01
癌症(惡性腫瘤)
12
帕金森氏症
02
腦中風
13
嚴重燒燙傷
03
心肌梗塞
14
昏迷
04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15
運動神經元疾病
05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16
良性腦腫瘤
06
癱瘓
17
再生不良性貧血
07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18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08
多發性硬化症
19
猛爆性肝炎
09
心臟瓣膜置換術
20
全身性紅斑狼瘡
10
主動脈外科置換術
21
末期疾病
11
阿爾滋海默氏病
 
 
等待期間
1. 如病理切片日在契約生效日起90天之內,醫院診斷確定日於契約生效日起90天之後,則不在本契約所稱『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理 賠給付範圍內。
2. 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等待期30天之限制。
投保規則
1. 保險期間:終身
2. 繳費期間:20年期
3. 繳費方式: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首期須繳2個月)
4. 投保年齡:0 ~ 60歲 ※ 0歲係指出生滿15日且健康出院者
5. 投保限額:
      14足歲(含)以上 Ü 最低投保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最高投保金額為新台幣1000萬元
      0歲~未滿14足歲Ü 最低投保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最高投保金額為新台幣200萬元
6. 注意事項:
      ※本契約不得附加「分紅」及「重大疾病」型附約。
      ※不保類別
        1.若被保險人壽險係為次標準體加費承保且其加費等級已逾『重大疾病』危險承保範圍者,不予承保。
        2.若被保險人之職業類別屬拒保類別者,不予承保。
        
3.若被保險人健康告知異常,則富邦人壽保有最後核保權利。

終身醫療險-宏泰--倍數型
want1976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12:46 | 保險
 
商品優勢
1.        18項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理賠:
 癌症(惡性腫瘤、腦中風、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慢性腎衰竭(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癱瘓、主動脈手術、心臟瓣膜 置換術、嚴重頭部外傷、重度燒燙傷、良性腦部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猛爆性肝炎、肝硬化、阿爾茲海默 氏症、帕金森氏症。
2. 新增重大疾病保險金貼心設計,第一次罹患重大疾病(共18項),即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
100
3. 保險事故日(不含)起算過去三年無任何理賠給付,除當次事故理賠給付外,另按當次給付金額給付
10%理賠加值保險金』。
4. 限期繳費,終身醫療定額健康保障﹝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
1500﹞。
5. 低保費,高保障,不需另外購買主契約。
6. 保費不隨年齡增長而調整。
給付內容
給付金額
給付項目
十計畫
二十計畫
三十計畫
1.住院醫療保險金
(第1天 ~ 第31天)
1000元/日
2000元/日
3000元/日
2.住院醫療保險金
(第31天 ~ 第365天)
2000元/日
4000元/日
6000元/日
3.加護病房暨燒燙傷中心
醫療保險金 (最高180天)
2000元/日
4000元/日
6000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