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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Aug 29, 2007 ■时间/07:04:59 pm
■新闻/独立专栏 ■作者/曾维龙专栏
【关键词汇/曾维龙专栏】黄明志的《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事件演进过程让人看得心寒,也看得失望! 当许多报道和评论都环绕在黄明志个人的身上时,媒体的焦点开始模糊。无论是巫统或马华公会的政治人物都把问题集中在黄明志个人品格的问题上,却忽略了言论自由也涵盖创作自由,忽略了尊重发表自由也是基本人权的一种。
究 其乎,黄明志作品的出现即等同为由于黄明志个人品格的缺陷吗?这是巫统政客极力捕抓的一点。由《大都会日报》(Harian Metro)于8月7日一篇文章开始,便围绕在“道德/不道德”这么一种个人道德伦理的问题之上,指责黄明志缺乏教养(biadap),对友族不尊重,侮 辱回教等。
殊 不知马华公会的动作却将黄明志推向深渊,顺应了巫统要将黄明志的个案定格为属于青少年道德缺陷,以及个人品格的问题。再仔细看看黄明志的道歉声明(我个人 甚至怀疑,他的道歉声明也经由马华公会的“大人”们审核过),道歉的对象竟然是全国上下。我和同事茶余饭后闲聊,就纳闷地表示:我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我没 受什么伤害,为何要向我道歉?
黄明志有错吗?或者说黄明志的这首创作影像有错吗?政治人物和主流媒体都在强调黄明志“改编”国歌,黄明志辩解他没有“改编”国歌,甚至从创作论的角度交代了所谓“改编”这一过程的事实状况。(见报道标题:《网民扬言放火烧屋及杀害他 黄明志六点声明盼报章澄清》,2007 年8月9日)
然而,当权者不仅对黄明志的解释置若罔闻,全然不感兴趣,最后动辄以国家机器,大力打压新兴的网络媒体所可能引来的效应,即:让人们拥有更多的想象空间,用创作将自己的心声说出来;刺激我们的青年子弟效仿黄明志的方式,原来网络上可以如此直抒胸臆。
诚 然,当大选的跫音趋近,难以控制的网络媒体和网络技术,对当权者来说犹如洪水猛兽。再进一步思考,当权者控制主流媒体所需要耗费的庞大资源,却在面对小成 本制作的部落客和网络影像却手足无措——蔡添强等清楚的政党背景,要抓他们要耗费相当的力气,因为人民公正党背后提供了足够的支援;指控拉惹柏特拉 (Raja Petra Kamarudin),却反被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in)戏耍。
展示规训与惩罚的指标
紧抓着黄明志猛力地打压,对于当权者而言是当下最好的一个突破口,目的在于对意欲跟从的人,展示一种规训和惩罚的指标。对于黄明志个人的言语行为,巫统的领袖将之层层建构起来:
一、 不敬论:对他人宗教活动出言诋毁(回教堂的颂唱走音),是不敬;对友族生活方式的批评(如过马路慢吞吞),是自大;对警察贪污现象的描述,不是幽默,而是对国家制度的诬蔑。“改编”国歌,更是一个国民对自己国家的背叛。
二、 颠覆论:综上所述,黄明志要颠覆的是这个国家建立起来的既有契约,制造了种族之间的裂痕,从而破坏马来西亚国情中既有的和谐、和平、和气种族相处模式。
不 管巫统要以《1948年煽动法令》、《1968年国歌法令》或《1998年多媒体与通讯法令》对付黄明志,我个人担心的是,当权者所急欲定制的一套伦理规 范,正藉着各种语言暴力强加在我们的社会。什么东西是不可逾越的?什么东西是属于敏感的?年轻人、一般的华人选民,你们要成为如黄明志那样鲁莽的英雄吗? 受媒体瞩目、让法律对付吗?还有马来人,你们也认同黄明志歌中所说的那样吗?马来西亚国民们,难道你们要1969年513种族冲突事件重复发生吗?
当权者在黄明志事件中所要建构的,只是为了在即将的大选中,加强社会群众对种族冲突可能发生的恐惧和不安,不要超越主客的伦理规则,不要超越当初建国时期所制订的社会契约精神等等老调子。
行笔至此,黄明志爱不爱国、《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歌词中有哪些内容,这些问题也都不重要了,因为当权者所实施的反智统治手段,目的在于让国民显得更为愚笨,而不是要国民仔细思辨当中的是非对错。黄明志不过是上述语言暴力的祭品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