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戲大師黃俊雄設在雲林縣虎尾鎮的美地塢電視傳播公司倉庫,昨天發生大火,名聞遐邇的史艷文、苦海女神龍、祕雕等戲偶本尊,均葬身火場,只有黑白郎君被搶救出來。黃俊雄趕到火場心疼地說:「實在足嘸甘。」 黃俊雄說,這些戲偶多數是民國五十到六十年間,請有名的雕刻師雕製的,手路細緻,偶頭表情之美,至今無人可比。慶幸的是當年每個角色都刻三尊,只是正尊被燒毀,還是很可惜。 黃俊雄的美地塢公司後側倉庫,昨天接近中午時冒出濃煙,員工報案,因倉庫堆積大批木造及塑膠品,火勢很快竄燒,約半小時才撲滅,幸未波及攝影棚。由於最近有離職員工鬧事,懷疑遭人縱火,起火原因正由消防鑑識人員鑑定中。 黃俊雄清點「死亡名單」,包括雲州大儒俠史艷文、苦海女神龍、劉三;六合三俠傳裡的六合善士、賣唱生、天生散人、老和尚、秘雕;大唐演義的郭子儀、西遊記裡的水噴噴;還有兒子黃立綱主演的射雕英雄傳多位名角與三十匹巨馬,加上林林總總的老木偶,合計約有三、四百尊。 黃俊雄對陪他這麼多年,一起奮鬥過的「夥伴」,慘遭祝融,十分不捨。他說,民國八十二年韋恩颱風把整個攝影棚掀走,數百萬元機具泡水,損失慘重;但木偶都逃過一劫,沒想到火災讓珍藏化為灰燼。 目前掌理公司的的黃立綱、黃鳳儀兄妹,昨天帶著員工搶救,眼看這麼多立下汗馬功勞的要角沒了,哽咽傷感。 黃俊雄說,尚有一些偶角在霹靂館,不會影響復拍的史艷文偶戲。未來打算為倖免於難的戲偶投保產物險。 雲林縣長蘇治芬說,將與黃大師商談如何保護布袋戲偶,政府會提供必要協助。 【2009-11-04/聯合報/A8版/話題】黃俊雄倉庫昨慘遭祝融
史艷文、苦海女神龍 葬身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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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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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布袋戲劇集中的每一個角色,皆是透過編劇、口白、造型等各方元素結合,隨劇情發展逐漸塑造成擁有獨特性格並深受廣大戲迷喜愛的人物。本公司因肩負台灣布袋戲文化產業代言人的重要使命,為維護每個角色在劇情中賦予的既定印象、眾多戲迷朋友對其支持角色的深厚情感及產業形象,本公司強烈反對將布袋戲角色融入任何可能造成社會大眾負面觀感的創作行為中!
希望戲迷朋友能盡量秉持開朗正面的態度,欣賞劇情中每個角色的演出,同人創作雖屬個人興趣,但若相關內容有侵害本公司商譽及智慧財產權之虞,本公司不排除採取相關法律行動,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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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相關之法律訊息:
http://www.pili.com.tw/legal/
資料時間:2009年04月30日
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影音出租總代理商『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群體公司」)因經營不善而中途違約跳票。
霹靂國際多媒體為了顧及廣大支持者的權益及負起企業應有之經營責任,不因群體公司違約所導致的巨額虧損而仍堅持繼續穩定發片,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日起自『霹靂神州三—天罪』之第五集、第六集開始終止代理權並由霹靂國際多媒體關係企業「巨邦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另行代理發行。
然群體公司原先向全省影音出租市場及區代理商所預收的鉅額簽約金款項,不僅絲毫未退還各出租店,更於市場上散佈相關款項已交付給霹靂國際多媒體的不實言論,此舉不僅違背事實,更嚴重傷害市場秩序。
霹靂國際多媒體在此鄭重強調,自雙方終止合約以來,群體公司迄今仍未交付任何支票及款項給予霹靂國際多媒體。所謂「所有簽約金款項已交付給霹靂國際多媒體」的言論全屬子虛烏有。
霹靂國際多媒體在此感謝廣大戲迷朋友長久以來的愛護,今後仍將會保持穩定的經營方向,繼續努力拍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並盡力維持影視出租市場之穩定發片以回報各位戲迷朋友的支持。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時間:2008年12月20日
據報有不肖人士於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段○號的○○之某海產店,假冒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董事長黃強華先生、總經理黃文擇先生及霹靂台灣台之名義,公開對外進行成立布袋戲廣播電台之募資行為。本公司在接獲相關訊息之後,隨即於二○○七年六月八日晚間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發現情狀屬實,遂於當日晚間向台北縣警察局新店安康派出所報案備查,並要求該業者立即撤下相關告示海報等不實文宣刊物。
在此呼籲全國戲迷同好朋友們,本公司目前並無公開集資成立廣播電台之情事,請勿受到不肖業者私下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廣大社會大眾招募資金之影響而上當受騙。
對該於業者未經過本公司同意授權而私自假冒本公司名義集資募款之違法行為,已涉及侵害本公司之商標專用權,本公司除已完成蒐證,且向警政機關報案備查之外,也將保留相關法律之追訴權。敬請有心人士切莫私自利用社會大眾對本公司之認同與信賴,進行相關違法犯紀之情事。本公司將擴大市場調查機制,如再經查獲有假冒本公司之名義對外為募資或其他侵害本公司權益者,對此行為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條文:
商標法第81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依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時間:2007年06月14日
皮皮是隻全身烏色的巴西龜…
剛買來的大小跟「小乖乖」差不多,也是跟「小乖乖」約同時期買的。
因為我妹想養的關係~
等到我們搬到新家,他也跟「小小」一起過來。
只是…歡笑沒有隔多久,他就慘死了…
原因為…,我媽想給他晒太陽,等到回來的時候,發覺不對!!缸裡只剩下「小小」,「皮皮」呢??
等到我們下樓查看,已經見到「皮皮」陰冷的屍体,龜殼上還沾滿血跡(原來烏龜的血是『紅色』的~~)
※↓↓以下…是我在當天寫的日記↓↓※
觀看全文...
其實讀完英美文學後,很想要放鬆一下…所以就開始操偶,不小心把召奴擺到「床上」(喂~~)
感覺還不錯,就開始猛拍了…
「嗯…這個好」
「這個也不錯」
「我覺得這樣還不行…」
反正邊拍邊碎碎念…(父、母、妹:拍照有需要那麼吵嗎???)
就拍到不能拍(其實不是不能拍,而是我想把鶯鵲疊上去…)
所以,兩人的姿勢又再調了一會兒(這邊可以了,那邊又不行了…)
還好怎麼拍都順眼…
●他們倆本來就是『黏來黏去』的,不是我黏你,就是你黏我…●
所以呢!結論(conclution)就是…
我每次都很亂來,但他們玩得很高興啊!
玩完…鶯鵲還想『賴』在「風彿雪」身上不肯走。(妳是一定要媽咪帶才會聽話就對了~~~)
觀看全文...
- frow6:
真的嗎 好恐怖... - lisa5858:
私密留言 - lisa5858:
私密留言 - BLOODSWEAR:
私密留言 - love70377:
買偶的確是緣份,我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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