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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政府該為民眾做什麼?媒體存在的目的是什麼?媒體該讓我們知道什麼,該討論什麼問題?天天辯論爭吵台灣前途的問題,能真的解決問題嗎?人們食衣住行的問題,政府有在關心嗎?許許多多的人們的基本的住與行的問題,或許生活在其中,好像久入鲍魚之肆,也又習慣了。或者,人們其實知道是事情應該改進,但或者是既得利益者擋路,或者是溝通成本太大,於是,人們只好繼續忍耐。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很簡單:請大家不要再忍耐了。
每次回家,我心裡就想:「台北縣民,你為什麼不生氣?」或者,「南勢角的居民,你為什麼不生氣?」

我在南勢角長大。做為台北市的郊區,這是一個過去三四
十年人口快速聚集的地方。位於台北縣中和市,南勢角居民的生活、交通與住居的狀況,跟其他台北縣的地方很類似。髒亂自不在話下。擁擠的街道,人行空間的欠缺。無論是在騎樓還是人行道,甚至是任何的巷弄裡,機動車輛大量侵佔人們僅有的一點點的行走空間。招牌的凌亂與霸道搭著街燈與電線桿的混亂線路,抬頭看也是荒唐。
上圖:一排機車停在紅線上,另一排機車停在人行道上。(南勢角景新街新光銀行前)。

下圖:仔細看,騎樓與人行道都停滿了機車。 (南勢角興南路板新銀行前)。

騎樓當作倉庫?(南勢角興南路一段一家電器行前)


騎樓當作店鋪的一部份就更好了!(興南路一段BALENO,興南夜市入口對面)

在道路設計上,絕少人行穿越道與供行人通過的紅綠燈:這裡是一個青蛙過馬路的世界。南勢角景新街是一條車行極多,人行卻極多,但是人行穿越道卻又極少的一條街道。其理由很簡單:因為這裡的車行交通已經擁擠不堪,因而,若多設人行穿越道則會更惡化擁擠的情況。然而,人們大多不耐走很遠過馬路,並且,由於人行空間的缺乏,人們真的像青蛙過馬路一樣地,等在路邊等著過馬路。我的小姑姑,在十一年前,在南勢角景新街一個沒有紅綠燈的路邊等著過馬路的時候,被一台超速的機車撞死了。這是一個單純的偶發的不幸,還是一個系統性的風險?我的小姑姑的車禍事故,發生在十一年我在當兵的時候。小姑姑跟我很親,於是家人沒有讓我知道。等到放假回家的時候他們才告訴我所發生的一切。據說,姑姑被撞倒時,顱內出血,躺在路邊,姑丈已經從台北市上班的地方趕回來,而救護車卻過了半小時才來。那一陣子,每當我經過那個事故地點的馬路邊時,都會想到姑姑。但是一直到最近,決心寫一篇關於南勢角的文章的時候,我才意識到關於姑姑的死,其實政府要負責任。因為,所謂的系統性風險,是指在個人本身運氣以外,大環境所加上去的普偏性風險。政府的住屋政策與交通政策,很大一部份決定了系統性風險的大小。這個擁擠的交通與人行的環境,是這個悲劇背後的背景因素。這同時也解釋了為什麼救護車要過半小時才能到。
青蛙過馬路 (南勢角興南路興南夜市入口前的路口)

這是一個不連續的十字路口,嚴格說來,是兩個相鄰的丁字路口。(南勢角捷運站4號出口前)

你芋頭可以在賣大一點!(南勢角捷運站4號出口對面巷子的鮮芋仙甜品店。其二樓陽台暴力地向前延伸。)

人行空間=零!(有沒有注意到那位走在馬路上的出家人?)

以上所講的,幾乎都是交通的問題。但是其實,更根本的,其實是住的問題。台北縣政府濫發建照,缺乏公共空間與道路的配套與建設,也沒有配套的停車政策。而這一切,都可能是政策與法令的問題。然而,政策與法令的背後,也許卻是公民社會不足的問題。每個人都有他自己想像的台北。但是,這就是我的台北。台北,不只是台北市。台北整個都會區的運作是十分失敗的。
看看這個建築中的大樓,如何的挨近馬路!(南勢角景新街大時代廣場對面)

還不夠靠近嗎?再看清楚一點。

台灣的社會一個標準的問題是:解決人際衝突與處理公害的機制不彰。都市計畫的法規可以被任意變更,執行的標準可以任意變更。為什麼違章建築,例如頂樓加蓋,變成一種常態?政府的公權力不彰的背後,其實是在執行者的以及制法者本身沒有動機去制訂「調和利益的」法律以及執行「調和利益的」法律。制法與執法通常就是順著「講話大聲的」、「有錢的」、「會抱怨的」去做。所以,如果你要問為什麼台北縣市差這麼多?其實就是因為:住台北市的講話比較大聲也比較有錢的。台北縣民,做通勤者的主體,多數把很爛的居住環境作為一種修行:「搞好家裡面就好了,反正忍個三四十分鐘就到台北市了。一天忍個兩次就好了。好好賺一點錢,於是就可以買車。開車上班舒服些。」
台北市很多地方的居住環境也很糟糕,特別是那些淡水河畔的老社區。只是比較上來說,真的是過河就天差地遠。台灣的公民社會在哪裡?我們或許可以做一個調查。現存民間社運團體關心的議題多與何處相關?我想是台北市。但是我們不能責怪他們太多,畢竟這些成員多居住在台北市。人們難道不會為了切身的利益而出來抗議嗎?當然會,但是,當不好的事侵犯到我們,而這些事是如此瑣碎而細小,而牽涉的人太多而溝通成本太大的話,人們只好選擇忍耐。
交通與住居其實是一個唇齒相依的事情。然而,交通與住居政策無非就是一個都市的政府的最基本的責任。拿掉交通與住居,請問政府還要管什麼?假如生活大約就是食衣住行育樂。這其中與政府最有關係不外是住、行以及教育。我在美國待了五年,覺得美國人的住與行上面沒有太大的問題。然而,我當時並不覺得台灣的公部門有什麼問題,畢竟台灣與美國的基本條件非常不同。然而,我在香港待了一年之後,發現原來條件類似的地方,甚至條件比台灣更惡劣的地方(香港多山少平地、人口密度高),原來人們住與行的安排可以被處理地如此井井有條,並能滿足人們基本的需求。
這裡牽涉的問題廣泛。但是基本上,從大的角度來看,是國土規劃的問題,也與行政區劃有關,更細部的來看,與都市計畫有關,但是更細部的來看,也是最根本的來看,是人們的聲音出不來的問題,是人們利益衝突時弱肉強食的結果。打個比方說,離我家不到50公尺的地方在約10年前蓋了一個大樓。在蓋大樓以前,旁邊的巷子停滿了機車,也包括我的。後來大樓蓋了,地底下有設立了一個停車場。然而,此大樓的建造,並沒有讓出太多的空間給道路(即景新街)。並且,為了極大化店面的面積,不像其他地方會把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做在正面,他們把停車場的出入口做在大樓的後方,必須通過巷子。然而,此巷子是個非常狹小的巷子,即使是單向的汽車通過都有點勉強。於是呢?在從來沒有規則的這個巷子,開始建立了停車的規則:此地不可停機車!畫了紅線,警察開始取締。機車主們當然都很不爽,有人抗議的結果,變成一種很荒唐的折衷。也就是,機車必須停在「紅黑線」之內。所以,這裡的機車只好停斜斜的。至於劃定此紅黑線的標準呢?當然就是讓汽車可以通過的範圍而已。

嫌路不夠窄,變電箱再來湊一腳。

來,看公權力幫助汽車強暴機車!


南勢角的問題,其實是普遍台北縣的問題。我常常說:自1980年後的歷任台北縣長,都是歷史的罪人。(管他是姓林、姓尤、姓蘇、還是姓周的)。因為這些種種問題的根源都是濫發建照的結果。不需要告訴我發建照背後的政治經濟學是什麼。一個政府基本的責任是,必須要能在一個地區的人口增長與道路增長(或其他模式的交通運輸的增長)上要能夠有一個總量管制,以及每個地區之間的整體規劃與協調。這種事,不可能是由中和市來做。市公所有多少資源?有多少權力?所以,這個明顯是縣政府的責任。他們失責了!而人們為什麼不生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