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一日的元旦昇旗典禮所發生的事件是本文的起源,以下引用中國時報林修卉記者的報導(副標省略):
『 陳水扁在升旗典禮結束後,轉身向三軍將士與媒體揮手說「新年快樂,新年好」,接著朝寶慶路方向繞行,走進總統府內。當他經過民眾參加區時,挺扁民眾高呼「總統好,總統我愛你」。
就在「總統我愛你」的高呼聲中,突然出現一句「阿扁下台」。十多位憲兵立即朝音源圍去,隨後混亂的人群裡參雜傳出「阿扁下台」、「中華民國萬歲」及驚恐的尖叫聲。
原來是一名身著紅衣的許姓婦人在嗆扁,七、八名便衣憲兵迅速拉住許婦,並從口袋掏出淺藍色或綠色毛巾,強力摀住她的口鼻,試圖壓倒在地,並強制抬離現場。而便衣憲兵也立即大喊「中華民國萬歲」企圖蓋過嗆扁聲音。
被騰空架起的許婦掙扎尖叫,便衣憲兵一鬆手,她立刻再喊「阿扁下台」,三名便衣憲兵輪流再以毛巾及手摀住婦人嘴巴,導致許婦驚嚇過度昏倒在地,此時便衣憲兵傻住不知該怎麼辦,而帶隊長官也杵在一旁,愣在當場。
一旁圍觀民眾越聚越多,氣得大罵:「你們要拖到哪裡?你們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可以這樣拖人?她犯了什麼樣的錯?你們誰帶隊的出來?」「她都昏倒了,你們只會拖人,不會救人嗎?」
五名便衣憲兵此時才在叫罵聲中回神,把許婦抬進介壽派出所,圍觀民眾更急得大叫:「有人被巧克力壓昏倒了!有人被巧克力壓昏倒了!送醫院啊!送派出所幹什麼啊?」派出所趕緊叫救護車,把許婦送到台大醫院。
最後,便衣憲兵不敢走出派出所,使出調虎離山之計,叫警察出面擋媒體,再從側門開溜,但被發現後,就在凱道上跑給記者追。直到被媒體團團圍住後,才說介壽派出所比較近,所以先讓許婦到派出所休息。而介壽派出所員警則搖搖頭說:「那個婦人沒有犯法啊」!』
根據憲法第8條,我想問個問題:這位許姓婦人是現行犯嗎?她犯了什麼罪,得被這樣逮捕送進派出所?還有,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人權。被摀住口鼻昏迷的許姓婦人,萬幸沒有大礙。但,只因為在公開場合表達反對陳水扁之意,就被如此對待,我覺得這無疑是侵害人權。
再談談言論自由的部分。讓我們看看伏爾泰是怎麼說的:「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pour que vous puissiez le dire.」也就是「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而,只因為喊出「阿扁下台」,就被憲兵用毛巾摀住口鼻以致昏迷,抬離現場。這,很難說是言論自由的表現吧?
再根據憲法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所以,這是可以追究責任,請求國家賠償的。
關於言論自由的部分,還有後續。國防國長李傑先生在立法院的表現可是讓人絕倒。當立委質疑連在元旦喊「阿扁下台」的言論自由都沒有嗎?部長回答什麼呢?「言論自由不包含在那裡喊」,「她又不是委員」。哦~,原來言論自由還有分地點、場合、身份啊?在下受教了。
但是,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語」,是憲法賦與人民的權利不是嗎?又,根據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怎麼會是立法委員才有言論自由,一般人沒有?
還有,憲兵在這事件中的角色。軍隊,根據憲法第138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軍隊不是應該國家化,行政中立嗎?憲兵,根據憲兵司令部自己的說法(官方網站,首頁→關於憲兵→憲兵源流),扮演的是軍隊警察的角色。什麼時候成了御林軍?
在昇旗事件中,憲兵維護的也不是元首安全,而是維護總統的面子,因為怕總統聽到抗議聲,用「中華民國萬歲」的口號蓋過法,進而摀住口鼻→昏迷→抬離。我說,角色混淆了吧?憲兵,怎麼成了執政者的工具?
寫到現在,我有種愰然的感覺。台灣民主了嗎?怎麼和威權體制那麼像?附上一則冷戰時代的笑話,權充結尾。
『美國人:我們有充份的言論自由,任何人都可以在白宮前罵總統。
蘇聯人:那有什麼了不起,我們也可以在克林姆宮前罵美國總統。』
蘇聯人:那有什麼了不起,我們也可以在克林姆宮前罵美國總統。』
























不看台灣新聞都不知道還有這種事orz
我還能說什麼....
下次選總統要是還是綠色扁派的我就要回去取消中華民國身份證了
台灣人真的很可憐...
可是這是台灣人選出的政府,
也沒資格哀吧我想
唔,我好像越來越冷血了orz
是說明明台灣很多有智之士,
都上哪去了?
(旁:俗語說有智之士不沾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