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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者您好,
自《過關!因為有禪心》那篇文章以來,直到昨天發表的《紐約的娘家》,您已經第四次匿名在我的文章中發表“不當”的留言了,刪不勝刪,而我的朋友們也相當關心,建議我不要再沈默了,因此,我想再一次跟您說清楚,歡迎您來閱讀我的分享,但是,我不想看到和文章內容無關的回應。對於別人的是非八卦, 說真的,我沒有任何興趣。我雖然喜歡交朋友,但受家庭教育及儒家、佛家思想的影響,我的交友態度相當嚴謹,我最不喜歡和口舌是非多、不懂得自重尊重人的人在一起。如果您有興趣,歡迎您抽空閱讀我的《朋友》一文,您會更瞭解我的交友原則。
同時,我想讓您明白,我和AJ媽的個性、興趣及生命態度、價值觀都很不一樣,因此和她也沒有特別的交情可言; 所以,如果不是您在您的前幾則留言中透露玄機,我不會知道她竟然有個AJ媽的綽號。 而如果我和她之間有過任何交集,那是造化安排,業力始然,不是出於我的意願。所以,您說我交友不慎,在此並不成立。
再則,也因為我和她沒有多少交情,所以您怎麼說她,對我而言,其實無關痛癢。 但是,因為她的先生是我們的朋友,而夫妻一體,我不希望看到我的朋友讀了您對他妻子的負面評價留言而感到難堪;他如此處心積慮、辛苦地幫她護航、重塑公關形象,看了叫人於心不忍。
我想,您會數度針對她發表這些留言,必然事出有因;但是,我並不認為您這樣的行徑與處理方式是正確有效的方式。 AJ媽不是公眾人物,不會有跟她不相干的人會在乎您對她的評價的;相對地,人家可能只會“同情”您,甚至笑您傻。 我想,您應該知道這一點,否則,您不會匿名留言。再則,如果AJ媽真的傷害、得罪過您,您自己應該想辦法去解決,或者找個可以信任的人”倒垃圾“,或者當面跟她說開,而不是到我這兒匿名“投訴 “;換言之,您們之間的恩怨,只有您們自己能解,我幫不上您什麼忙的。我不是她的親人,無法叫她跟您道歉或彌補什麼的,我也不是心理醫生,無法幫助您治癒您的心靈傷口。至於她到底有沒有損我損人,我也不在乎;人在做天在看,造口業的人會有惡報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更重要的是,如果您誤以為我跟她是好朋友,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把我也拖下水,那麼,對我而言,實在太不公平了。我在此聲明,我為人正直,我光明正大地經營我的部落格,我絕不會因為您的“騷擾”而停止我的興趣與理想的。所以,您在您前一封被我刪掉的留言中的,”擔心“我“鎖住”我的部落格的顧慮是多餘的。
我的部落格是公開的,如果您喜歡我的分享,歡迎您常來;但是,我不希望您來我這兒談是非、論八卦。如果您曾經閱讀過我的分享,您應該知道這是一個嚴謹經營的部落格,所以,才有這麼些榮譽。我是版主,我有權利分享,同時,我也有義務維護這個部落格的品質與潔淨度。
請不要自尋煩惱,再來這兒貼述與這些文章不相干的回應了。謝謝您!同時也祝福您善緣好運、遠離煩惱、清心自在!
12月5日記:因為本文“收件者”是匿名者,同時為了平息此件事故,因此不開放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並祈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