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1/18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置頂】民法繼承編修正條文通過後之影響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00:00 | 法律時論 氣象
共創人人皆知《親屬往生後》成年人應聲請『限定繼承』的和諧社會吧!

【未成年人生而平等、成年人知而平等】




弟債姊背 「又不是我作保」
「銀行就跟討債集團沒有兩樣!」她憤怒地表示,大哥向銀行貸了三百五十萬元,銀行找上她,原本只要她還五十萬元,後來查出她在科技公司上班,改口要她還一百五十萬元,得知她在台北有房子,四個月前又到法院查封她的房子,天外背債夫妻因此失和...
【聯合報╱記者徐柏棻/台北報導】


父債子繼 上班族變「廢人」
台北縣林姓男子的父親十五年前身亡,直到去年母親帳戶被凍結,家人才發現父親生前替人作保,需承受六百萬元債務,不堪逼債,他大哥曾吞藥自殺,自己淪為打工族;他說:「這筆債害得我好慘,像廢人...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全面限定繼承後遺症太多
在民法修法解決未成年無辜繼承債務問題後,成年人繼承問題再成話題。法界人士認為,如果要全面修改為限定繼承並無限期溯及既往,對民眾資金運用或市場機制可能會帶來很不利的影響...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於2008年1月4日正式施行的修正「民法」繼承編、修正「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中,未婚之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已受有法律明文規定,獲得基本人權的根本保障,不過此次修正未能全面限定繼承,對於成年人抑或是否脅迫到照顧下一代的「生存權」,似乎存有一定的影響程度,成年人應有熟知親屬往生後所應注意之權利義務亦是一大疑慮,然而在權益意識高漲的現下社會,人權保障已為客觀上人民眾所信賴之普世價值,惟不以侵害到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為必要之前提下,實可等待法界人士與金融機構獲取衡平共識前,應就其自身權益的保護與資金運用的市場操作機制,多一分瞭解以求安然面對美好的人生


Yes,in! Judge
原文連結
民法繼承編修正條文通過後之影響


黃檢察官
轉文連結
親人往生,請辦限定繼承,以免遭死者拖累!【台南縣教師會全球資訊網】
【原文連結已失效】


法律扶助基金會【樂多部落格】協助弱勢民眾處理法律問題
原站連結

圖像所有法律扶助基金會


民法繼承篇修訂後個案判斷流程圖【法律扶助基金會】
原文連結
民法繼承編修正案正式生效,法扶家扶共攜手
【推薦觀看】↑↑ 可進一步瞭解辦理程序 ↑↑


御宅男.大城小事【Yam部落格】法律時論
相關文章連結
如何辦理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
【次頂】一時的無知、一生的悔憾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00:00 | 法律時論 氣象
嫁20年 莫名扛娘家千萬債
家庭失和 數萬成年背債族 擬推動修法


  未成年就被迫繼承先人債務的背債兒,上月起已因《民法》修正獲得解套;但許多民眾在不知情狀況下,繼承龐大債務問題卻仍無解。出嫁二十多年的王小姐去年意外發現竟從娘家繼承上千萬元債務、丈夫還差點跟她離婚。成年背債族受害者已組成自救會醞釀推動修法。


尋求解套

  《民法》繼承編修正案上月初公告施行,未成年就被迫繼承先人債務的背債兒,如過去未辦理拋棄繼承,可改以繼承的遺產為負債償還範圍。但新規定不適用成年者,造成債務繼承「一國兩制」。限制繼承債務全國自救會召集人吳燦輝說,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往往導致這些成年背債族的家庭或家族失和,推估受害者約數萬人。


不知情下無辜承擔

  今年五十三歲的王小姐,因傳統觀念影響,出嫁二十多年來從未過問娘家的財產。結果家中其他兄弟利用父親名義作保向銀行借款千萬元,十三年前父親去世後,借款者都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這筆債務就落在不知情的王小姐及兩名妹妹身上。
  王小姐說,父親生前已將財產分給其他兒子繼承,她一毛錢也沒分到,去年十月要領錢才發現帳戶被凍結,經查才知道自己從娘家繼承了上千萬元債務。為了這筆債,王小姐的丈夫幾乎要跟她離婚,家庭生活大亂。她氣憤地說:「為什麼借錢的人不用負責?卻要我們這些不知情的無辜者來承擔?」


【張勵德、陳揚盛╱台北報導】


御宅男.大城小事的觀點
法律不保護享有權利的睡眠者!


『一時的無知、一生的悔憾』

  《民法》繼承編修正案於2008年1月4日正式施行後,未成年人繼承無知債務的問題已獲得解套,然而在政府多方考量下,成年人背負債務的社論爭議並未將其納入到此次修法的範疇內,以致相關議題並未因此而間斷。綜觀諸多社會實例,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背負無知債務的情況出現,往往多數起因的源頭在於繼承人並不知親人在外有替人作連帶擔保,又或甚至是不知道自己就是繼承人,而必須被迫背負無知的龐大債務,然而一切的事實在在顯示此等法令的規定並不敷社會所期許,以致有公益法人積極推動修法的情勢產生,然政府及立法諸公實則亦應有責傾聽不諳法令而處於弱勢一方的人民心聲,姑且不論道德爭議及其法安定性,相信因『無知』『不知』而背負債務的人應是族繁不及備載,成年人『概括繼承制』所連帶的法律效果不容小覷,因為您的『一時無知』必然造成『終生悔憾』,身為共生共榮的社會一環,你我皆不容忽視,讓我們共同創造人人皆知《親屬往生後》成年人應聲請『限定繼承』的和諧社會吧!



您一個貼心動作,將使更多人受惠
格主製作的公益貼紙
享受美好人生,你我都知道,親屬往生後,請辦限定繼承



僅圖檔
無連結至格主部落格的語法




限制繼承債務全國自救會【無名部落格】被遺棄的代罪羔羊
原站連結
繼承保證債務全國自救會


『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是甚麼?(文字篇)
原文連結
作者『鄭伊玲』法助以故事描述做說明


『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是甚麼?(動畫篇)
原站連結
★法務部【限定繼承宣導短片】
★法務部【拋棄繼承宣導短片】


為甚麼『限定繼承』應為當然的繼承原則?
參文連結
Yes,in!【繼承法修法建議】
【末頂】解決自身權益如何救濟的『法律信箱』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00:00 | 壹蘋果網絡 氣象
  隨著網絡時代的快速竄起,雜亂無章的資料充斥於二元網路的世界,知識的產生即便在各大論壇、網站或部落格的態樣中,藉由討論或溝通等互動方式取得自己所需的資訊,對於分秒必爭的人而言,其搜尋方式不得要領之時,所需耗費的精神及時間勢必勞時又傷神。於此,能提供有效的服務,讓搜尋者在短時間內得到自身所需的資訊而不必曠日費時地探索,便是現下社會主義的眾多競爭者,於多元服務的環節上所能延展的一大新契機。


  『壹蘋果網絡』即已建置【法律信箱】的方式,由一般大眾觸及法律所衍生的疑慮,在陳述完事件的問題後,透過電子郵件的傳送等方式,由專員免費提供專業知識的建議與解決之道,再經由知識系統的彙整與管理,將其繕打印製供閱報者(蘋果日報)或閱文者(壹頻果網絡)得以攬讀或查詢;在查詢的部分為本文所要推薦的功能


【法律信箱】職災未投保 可申請醫療給付
(以下為截文略述,觀看全文需註冊,請連結至這裡


Q:我工作時手指遭截斷,但公司未投保,我該如何主張權益?
A:您可檢附該公司相關證明,向勞工局檢舉該公司違反《勞保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依法向貴公司請求原本可申請的殘廢給付及醫療給付金額,另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九條規定,也可向勞保局申請相關職災補助(若僱主已給付便不得申請)


  上文為此事件當事人陳述的法律疑慮,經由專員(目前答覆者為數名律師)答覆後,儲存於壹頻果網絡的資料庫裏,註冊會員可透過【法律信箱】關鍵字的全文索引功能,找到符合與自身情境相似的文章,經由文章的攬讀過程中,便可從中瞭解應如何主張自身權益與其解決之道,此舉可說是經濟又實惠。


假設自身權益受侵害的部分為『職業災害』,其查詢程序如下:
步驟 1. 先至『壹蘋果網絡註冊為會員才能使用進階搜尋
步驟 2. 進入進階搜尋找《標題&內文》鍵入關鍵字『職業災害』
步驟 3. 在《指定專欄》選項中找關鍵字『法律信箱』
步驟 4. 在完成前兩項步驟後可選擇《多年度搜尋》或直接點擊『查詢』


上述步驟圖示如下



於搜尋資料完畢後,得到兩筆查詢結果,內文便可做法律疑慮的參考。


查詢結果圖示如下



  目前『法律信箱』每週可產生五筆資料(週二至週六詳見蘋果日報)往後文章的產生會漸趨多元化,在無法律資源的環境下,又沒有足夠金額諮詢律師,『壹蘋果網絡』所提供的這項搜尋功能,將會是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台灣大學法律服務社【免費諮詢法律問題】當事人需親臨面談
原站連結
台大法服社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弱勢民眾處理法律問題】
原站連結
首頁 - 法律扶助基金會
次頁 - 全文檢索
火影忍者之女友占卜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0:45:23 | 網路小玩意 氣象
想知道自己在火影世界與誰比較配對嗎




趕快點我看看吧




我的是日向雛田
(每次見到鳴人就害羞到不行的那位)超可愛地!
十二星座的介紹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3:55:24 | 網路小玩意 氣象



上班無聊嗎?
摸魚的時間又到啦!
新版世界地圖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58:19 | 網路小玩意 氣象


這張地圖不錯
強大的台灣


點我至原始出處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1/18
系統公告
大家好
個人圖檔
ID:winxp5168
暱稱:湯姆熊
地區:高雄市

世界訪客
地球殖民地
部落格廣告
MyICON
MyBlogLog
好人來訪
RSS 訂閱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 天空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天空部落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