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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民法繼承編修正條文通過後之影響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00:00 | 法律時論 氣象
共創人人皆知《親屬往生後》成年人應聲請『限定繼承』的和諧社會吧!

【未成年人生而平等、成年人知而平等】




弟債姊背 「又不是我作保」
「銀行就跟討債集團沒有兩樣!」她憤怒地表示,大哥向銀行貸了三百五十萬元,銀行找上她,原本只要她還五十萬元,後來查出她在科技公司上班,改口要她還一百五十萬元,得知她在台北有房子,四個月前又到法院查封她的房子,天外背債夫妻因此失和...
全文連結【聯合報╱記者徐柏棻/台北報導】


父債子繼 上班族變「廢人」
台北縣林姓男子的父親十五年前身亡,直到去年母親帳戶被凍結,家人才發現父親生前替人作保,需承受六百萬元債務,不堪逼債,他大哥曾吞藥自殺,自己淪為打工族;他說:「這筆債害得我好慘,像廢人...
全文連結【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全面限定繼承後遺症太多
在民法修法解決未成年無辜繼承債務問題後,成年人繼承問題再成話題。法界人士認為,如果要全面修改為限定繼承並無限期溯及既往,對民眾資金運用或市場機制可能會帶來很不利的影響...
全文連結【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於2008年1月4日正式施行的修正「民法」繼承編、修正「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中,未婚之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已受有法律明文規定,獲得基本人權的根本保障,不過此次修正未能全面限定繼承,對於成年人抑或是否脅迫到照顧下一代的「生存權」,似乎存有一定的影響程度,成年人應有熟知親屬往生後所應注意之權利義務亦是一大疑慮,然而在權益意識高漲的現下社會,人權保障已為客觀上人民眾所信賴之普世價值,惟不以侵害到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為必要之前提下,實可等待法界人士與金融機構獲取衡平共識前,應就其自身權益的保護與資金運用的市場操作機制,多一分瞭解以求安然面對美好的人生


Yes,in!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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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編修正條文通過後之影響


黃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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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往生,請辦限定繼承,以免遭死者拖累!


法律扶助基金會【樂多部落格】協助弱勢民眾處理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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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所有法律扶助基金會


民法繼承篇修訂後個案判斷流程圖【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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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編修正案正式生效,法扶家扶共攜手
【推薦觀看】↑↑ 可進一步瞭解辦理程序 ↑↑


御宅男.大城小事【Yam部落格】法律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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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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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頂】一時的無知、一生的悔憾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00:00 | 法律時論 氣象
嫁20年 莫名扛娘家千萬債
家庭失和 數萬成年背債族 擬推動修法


  未成年就被迫繼承先人債務的背債兒,上月起已因《民法》修正獲得解套;但許多民眾在不知情狀況下,繼承龐大債務問題卻仍無解。出嫁二十多年的王小姐去年意外發現竟從娘家繼承上千萬元債務、丈夫還差點跟她離婚。成年背債族受害者已組成自救會醞釀推動修法。


尋求解套

  《民法》繼承編修正案上月初公告施行,未成年就被迫繼承先人債務的背債兒,如過去未辦理拋棄繼承,可改以繼承的遺產為負債償還範圍。但新規定不適用成年者,造成債務繼承「一國兩制」。限制繼承債務全國自救會召集人吳燦輝說,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往往導致這些成年背債族的家庭或家族失和,推估受害者約數萬人。


不知情下無辜承擔

  今年五十三歲的王小姐,因傳統觀念影響,出嫁二十多年來從未過問娘家的財產。結果家中其他兄弟利用父親名義作保向銀行借款千萬元,十三年前父親去世後,借款者都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這筆債務就落在不知情的王小姐及兩名妹妹身上。
  王小姐說,父親生前已將財產分給其他兒子繼承,她一毛錢也沒分到,去年十月要領錢才發現帳戶被凍結,經查才知道自己從娘家繼承了上千萬元債務。為了這筆債,王小姐的丈夫幾乎要跟她離婚,家庭生活大亂。她氣憤地說:「為什麼借錢的人不用負責?卻要我們這些不知情的無辜者來承擔?」


【張勵德、陳揚盛╱台北報導】


御宅男.大城小事的觀點
法律不保護權利的睡眠者!


『一時的無知、一生的悔憾』

  《民法》繼承編修正案於2008年1月4日正式施行後,未成年人繼承無知債務的問題已獲得解套,然而在政府多方考量下,成年人背負債務的社論爭議並未將其納入到此次修法的範疇內,以致相關議題並未因此而間斷。綜觀諸多社會實例,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背負無知債務的情況出現,往往多數起因的源頭在於繼承人並不知親人在外有替人作連帶擔保,又或甚至是不知道自己就是繼承人,而必須被迫背負無知的龐大債務,然而一切的事實在在顯示此等法令的規定並不敷社會所期許,以致有公益法人積極推動修法的情勢產生,然政府及立法諸公實則亦應有責傾聽不諳法令而處於弱勢一方的人民心聲,姑且不論道德爭議及其法安定性,相信因『無知』『不知』而背負債務的人應是族繁不及備載,成年人『概括繼承制』所連帶的法律效果不容小覷,因為您的『一時無知』必然造成『終生悔憾』,身為共生共榮的社會一環,你我皆不容忽視,讓我們共同創造人人皆知《親屬往生後》成年人應聲請『限定繼承』的和諧社會吧!



您一個貼心動作,將使更多人受惠
格主製作的公益貼紙
享受美好人生,你我都知道,親屬往生後,請辦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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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繼承債務全國自救會【無名部落格】被遺棄的代罪羔羊
原站連結
繼承保證債務全國自救會


『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是甚麼?(文字篇)
原文連結
作者『鄭伊玲』法助以故事描述做說明


『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是甚麼?(動畫篇)
原站連結
★法務部【限定繼承宣導短片】
★法務部【拋棄繼承宣導短片】


為甚麼『限定繼承』應為當然的繼承原則?
參文連結
Yes,in!【繼承法修法建議】
【末頂】解決自身權益如何救濟的『法律信箱』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00:00 | 壹蘋果網絡 氣象
  隨著網絡時代的快速竄起,雜亂無章的資料充斥於二元網路的世界,知識的產生即便在各大論壇、網站或部落格的態樣中,藉由討論或溝通等互動方式取得自己所需的資訊,對於分秒必爭的人而言,其搜尋方式不得要領之時,所需耗費的精神及時間勢必勞時又傷神。於此,能提供有效的服務,讓搜尋者在短時間內得到自身所需的資訊而不必曠日費時地探索,便是現下社會主義的眾多競爭者,於多元服務的環節上所能延展的一大新契機。


  『壹蘋果網絡』即已建置【法律信箱】的方式,由一般大眾觸及法律所衍生的疑慮,在陳述完事件的問題後,透過電子郵件的傳送等方式,由專員免費提供專業知識的建議與解決之道,再經由知識系統的彙整與管理,將其繕打印製供閱報者(蘋果日報)或閱文者(壹頻果網絡)得以攬讀或查詢;在查詢的部分為本文所要推薦的功能


【法律信箱】職災未投保 可申請醫療給付
(以下為截文略述,觀看全文需註冊,請連結至這裡


Q:我工作時手指遭截斷,但公司未投保,我該如何主張權益?
A:您可檢附該公司相關證明,向勞工局檢舉該公司違反《勞保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依法向貴公司請求原本可申請的殘廢給付及醫療給付金額,另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九條規定,也可向勞保局申請相關職災補助(若僱主已給付便不得申請)


  上文為此事件當事人陳述的法律疑慮,經由專員(目前答覆者為數名律師)答覆後,儲存於壹頻果網絡的資料庫裏,註冊會員可透過【法律信箱】關鍵字的全文索引功能,找到符合與自身情境相似的文章,經由文章的攬讀過程中,便可從中瞭解應如何主張自身權益與其解決之道,此舉可說是經濟又實惠。


假設自身權益受侵害的部分為『職業災害』,其查詢程序如下:
步驟 1. 先至『壹蘋果網絡註冊為會員才能使用進階搜尋
步驟 2. 進入進階搜尋找《標題&內文》鍵入關鍵字『職業災害』
步驟 3. 在《指定專欄》選項中找關鍵字『法律信箱』
步驟 4. 在完成前兩項步驟後可選擇《多年度搜尋》或直接點擊『查詢』


上述步驟圖示如下



於搜尋資料完畢後,得到兩筆查詢結果,內文便可做法律疑慮的參考。


查詢結果圖示如下



  目前『法律信箱』每週可產生五筆資料(週二至週六詳見蘋果日報)往後文章的產生會漸趨多元化,在無法律資源的環境下,又沒有足夠金額諮詢律師,『壹蘋果網絡』所提供的這項搜尋功能,將會是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台灣大學法律服務社【免費諮詢法律問題】當事人需親臨面談
原站連結
台大法服社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弱勢民眾處理法律問題】
原站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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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 Fantasy 管樂團 - Tour de Japon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00:38 | 隨筆記事 氣象
Tour de Japon - Opening, Bombing Mission (Final Fantasy VII)


Tour de Japon - Advent Children (Final Fantasy VII)


Tour de Japon - Aerith's Theme (Final Fantasy VII)


Tour de Japon - At Zanarkand (Final Fantasy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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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世運主題MV:看見全世界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7:57:51 | VLOG 氣象
2009 高雄世界運動會 主題曲MV

曲名:看見全世界
歌手:楊培安



高雄世界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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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Games 2009 In Kaohsiung

職場大小事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1:21:59 | 職場須知 氣象
什麼是派遣?  

  派遣就是勞工先被104人力銀行、1111人力銀行等的人力派遣公司雇用–簽定勞動契約,然後在維持此雇用關係的情況下,由派遣公司將勞工派到真正想要使用勞工的公司(要派公司),接受該公司的指揮、監督,提供勞務。

  因此,派遣制不同於一般的直接雇用形態,它屬於間接雇用之一種。也就是中間多了一個派遣公司,多出一個派遣公司之後,就發生了兩個最基本的問題,一是派遣公司每個月從工資中抽成(中間剝削)的問題,另一則是派遣公司以雇主(其實是假雇主)身份出現,從而讓真雇主可以躲避雇主應對勞工負的責任。

  因為,對要派公司而言,派遣工是和派遣公司簽的雇用契約,因此要派公司並非法律上的雇主。所以,派遣來的派遣工雖然和要派公司原有的正規職勞工一樣地提供勞務,但是公司卻可以以法律上自己並非雇主為理由,拒絕給予員工福利、獎金、津貼、員工教育費等,並且可以在工資上公然給予不同於正規職勞工的差別待遇。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可以任意解雇,且不需支付資遣費。


資方為什麼想要派遣?

  根據研究者李元隆(2000年)所做的研究指出,雇主要使用派遣工的理由有,節省人事成本、支援突增的業務量、員額限制、尋找長期性員工、代替休假、生病工員、特殊計劃的需求。2002年韓國官方研究單位所做的調查,也出現類似的結果,韓國資方使用派遣工的首要理由是節省人事成本、其次是雇用彈性化及人事管理方便、打壓工會等。支援突增的業務量、員額限制、代替休假、生病員工、特殊計劃的需求,用簡單的一句話歸納,其實就是要求雇用的彈性化。

節省人事成本

  人事成本的節省可以分成幾個方面,首要就要工資本身、加班費、福利費用支出、再來是教育費用與社會保險分擔額、資遣費、年終獎金以及員工募費。以上除了員工募費的節省一項之外,其餘都是從勞工身上揩的油。也就是說,政府不必為派遣法編織一大堆美麗謊言,資方已經表明使用派遣工的第一目的是降低勞工薪資所得(資方稱之為「節省人事成本」!)

雇用彈性化

  支援突增的業務量、代替休假、生病工員、特殊計劃的需求等理由,指的都是資方有臨時性需求的情況。如果,真的是經過嚴格認定的臨時性業務,目前的勞基法第九條,已經有可以雇用臨時工三個月的規定。何須要求「以設定假雇主為核心內容」的派遣制呢?而且,目前派遣法草案的派遣工使用期間最長可兩年,使用兩年也能算是臨時性需求嗎?

  退一萬步來說,資方真的要用派遣工解決臨時需求,那為什麼不是像日、韓一樣,開放以三個月為限的臨時性需求,得全產業使用派遣工呢?可見,資方與政府根本就是以此為幌子。這就像我們先說明,有水災危險的時候,汽車有暫時停放在高架橋上的需求,然後,要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無論天候如何,全面開放高架橋上停車一樣,根本就是邏輯上的荒謬。

  對於公司來說,要資遣正規職工人,首先要有正當的理由(例如,虧損、業承緊縮等),然後要與工會或勞工談資遣費的問題,有時候還要與工會或勞工談有關資遣基準的問題。這些對勞工的保障,在資方眼裡,叫做僵硬、缺乏彈性;反觀,如果是要「資遣」派遣工,只要和派遣公司講一聲就可以了(形式上與派遣公司解除要派契約),連一毛到的資遣費都不用給。勞工的無保障,就是資方口中的“有彈性”。

尋求長期員工

  如果企業有從派遣工中篩選中正規職員工的打算,那麼表示派遣工的派遣期

  有試用期的性質,可是,試用期可以長達兩年嗎?世界上有那一種商品,可以試用兩年?根據已經實施派遣制六年的韓國的一項調查顯示,派遣期間到期後,資方願意將派遣工轉化為正式職的比率極低。也許一個勞工的一生,就是不斷的被試用,直到破銷廢棄為止。

  況且,如果資方以尋求長期員工為目的,那麼表示這一個職務根本就不是一個臨時性或間歇性的職務,而是一個長期的職務,此種情況,難道也符合政府開放派遣的表面理由嗎?

打壓工會

  在台灣,因為工會力量已經非常薄弱,因此,資方可能不太會把打壓工會(指要派公司原有的工會)當做是使用派遣工的目的之一。但這並不表示使用派遣工沒有打壓工會或弱化工會力量的功能。在韓國針對資方所做的訪問調查中,就發現打壓工會也是資方使用派遣工的目的之一。譬如說,當一千人的工廠,因為工人一致的團結而在調薪過程中,取得了相當的成果,此時,資方就可以把其中五百人以派遣工代替,如此,下次的調薪,工會就會因為少了一半的會員,而使不上力,即使想要以罷工為後盾進行調薪鬥爭,也會因為另外一半的派遣工無法配合罷工,不得不放棄罷工。以團結力為基礎的勞動三權的行使,受到嚴重的摧折。如果說,挑動族群分裂是現政府最大的罪惡,那麼,開放派遣制就是以雇用型態為區分,再一次分裂勞工的罪行。


勞動人權協會【專論】
原文連結
什麼是派遣?
派遣公司與職業介紹所的區別
派遣公司的類別
業務承包與派遣之間的區別
資方為什麼想要派遣?
派遣對勞工會造成那些傷害?
派遣法對女性勞工的傷害

你的愛情在哪一邊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0:08:38 | YouTobe 氣象
對愛情最大的誤解...是認為它是萬能的
    現實的愛是搖擺不定的
    即使只是【有沒有工作】那樣小小的區別

對愛情最大的誤解...是認為『我們必須面對現實』
    因為當時間流逝
    一切【現實問題】...都將成為微不足道的回憶


只剩愛情的情感....還會有真愛嗎?
轟動韓國一時的廣告

【電影】醜女大翻身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50:05 | 推薦影劇動漫




2006年底在韓國上映的《醜女大翻身》入圍大鍾獎12個獎項
備受歡迎的原因除了在劇情中描述出兩性中的真正魅力
不是單靠外表的塑造而是發自內心的自信與真誠
情節裏更生動地透露出許多人的心聲:我想變成一位美女
此部電影部分相似於韓劇『我叫金三順』的情感描繪
不同的是在面對感情破滅的時候
如果是因為自己的外表不被心儀的人所接受
那麼該選擇忠於自我面貌還是選擇閃耀眾人的整形手術
盛行於韓國的整形手術雖能改變外貌成為閃耀之星
不過術後面對心靈上的調適以及副作用所帶來的不便才是最辛苦的
女主角.金亞中除亮眼的演出外也親自演唱主題曲【Maria】
劇情搞笑又有點小感動的抒情電影《醜女大翻身》是一部可看性佳的作品

《醜女大翻身》金亞中檔案

金亞中【별 星】

擇偶條件的考慮
winxp5168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34:13 | 散文小品 氣象
讀完〈嫁給有錢人〉一文,讓我想起兩位好友三十年來的際遇。


甲友聰明又美麗,自認能跟她婚配的條件是:學歷高、收入高、身材高。尋覓多年後,她終於如願的嫁給酷似伸展台上男模的老公。


乙友長相甜美且個性開朗,或許是因為她為人親切,樸實又真誠,追求她的對象不乏有錢的商人和醫生。最後她選了一位外貌平庸又家境困窘,且需要半工半讀的牙醫系男孩。


當時,很多人都很訝異她何以不選個有錢的醫生或商人,可以馬上做個少奶奶。她說婚姻需要耕耘和投資,她相信「富不過三代」的說法,因此覺得這位出身貧窮的男友,家裡已經窮了三代,將到了翻身的時候。當然,對方人品的良善,也是她看重的另一個因素。


三十年後,乙友和先生胼手胝足的打造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兒子也繼承先生衣缽,父子共同經營一家牙醫診所。她現在生活悠閒,做志工回饋鄉里,還常四處去旅遊。


而甲友則因先生外遇不斷,以離婚收場,目前獨居,並重新回到職場,沒有再婚的打算。


甲友說她的過去不堪回首,她很後悔當初太在意別人的眼光,塑造了人見人羨的郎才女貌假象。如今,她常叮嚀周遭的年輕朋友,千萬不要以外在條件做為擇偶對象。


兩位好友走過漫長的歲月,卻因為擇偶價值觀的不同,而有了不同的命運。


聯合新聞網【聯合報╱謝子萍(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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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回應》擇偶條件的考慮


聯合新聞網【聯合報╱洪桑祈(彰化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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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觀點》嫁給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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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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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湯姆熊
地區: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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