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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到底婚不婚?
womend020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婚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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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11/today-gender1.htm



親愛的,你到底婚不婚?



自由時報 2008/9/11



不少穩定交往中的情侶們面對週遭親友對婚期的殷殷詢問,有人立刻岔開話題,有人只能無奈以對。其實不是你不結,只因對方遲遲不開口,這不上不下的狀況究竟要拖到民國幾年才有答案呢?來看看愛情前輩們大方分享她們的逼婚經驗。







<案例 1>



姊妹聯手 拱男友開口求婚



文卅江秋燕



尚未結婚前,我度過了一段尷尬難熬的日子,因為那時的我已經到達適婚年齡,但男友卻從未提起婚事。有時遇到鄰居阿姨或叔叔,他們總善意的問我的終身大事,我也只能微笑帶過。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前思後想,我決定主動出擊。



首先我請男友到我家做客,同時也邀請妹妹的男友過來,大家一起聊天吃飯,氣氛歡樂無窮。席間,我向妹妹使了眼色,她馬上意會的開口說:「未來的姊夫啊,我男友說要娶我過門耶,但我是老二,總不能插隊呀!」接著妹妹的男友也附和著,說他要趕快把女朋友娶進門,以免被別的男人追走。



原本歡樂的氛圍到了這裡忽然暫停,靜默一會兒,終於,男友清了清喉嚨對我妹妹說:「其實,我很早就想結了,只是不知道妳姊姊答不答應?」然後轉而看著我,等我回答。當然囉,我忸怩一番後才答應他。後來,我們順利進入結婚禮堂,這一切除了佩服自己的巧思外,更要感謝妹妹的鼎力相助囉!









<案例 2>



改造自我變迷人 換他急著結婚



文卅蓁蓁



對於年過三十,與男友交往六年的我,談結婚,似乎欠缺臨門一腳。每次向男友暗示該結婚時,他就把不開心寫在臉上;看到路旁婚紗店所拍攝的美麗婚紗照片,他總愛批評說:「這照片也太不實際了吧!他們應該拿著鍋鏟、拖把在廚房裡,表情哀怨,這才是結婚嘛。」聽了免不了臉上三條線。想起過去,他總是取笑胖胖的我跑不掉,所以我決定背水一戰。



首先我捨棄跟他約會的時間,努力考取公職,有了公家的鐵飯碗加持,想幫我作媒的人果真變多了;接著我開始瘦身,吸收流行資訊,學習彩妝的技巧,改造外在美,充滿自信的我美多了,眼尖的男友發現走在路上有人偷瞄我,就會宣示主權般把我摟得更緊。我的生活不再以男友為中心,也不再對他嘮嘮叨叨,最近換男友頻頻催促我該結婚了,我雖然表面不情願的答應他的求婚,但內心暗自竊喜,自己的逼婚計畫大大成功。









<案例3>



光訂婚 我還是可能逃走哦!



文卅薇亞



3年前,我跟男友因工作關係必須各自到國外長期出差,為了讓父母放心,所以在簡單的儀式下訂了婚。後來兩人回國,一直沒提起婚事,直到最近,看到朋友們紛紛結婚,讓我也動了想婚的念頭,但未婚夫卻一直沒有表示意見,因他從未正式向我求婚,讓我拉不下臉主動問他。



我覺得男人就像獵人,喜歡狩獵,獵物到手後,他們就以為獵物不可能會逃走,所以逼婚的第一步,我默默搬出我們同住的房子,理由是我想要擁有「一個人」的自由,並不時在他面前表現出「重獲自由」的喜悅。



再來,我開始不讓他掌握我的行動,也減少跟他一起出席他朋友的聚會,因為他的朋友幾乎都是成雙成對,這可以讓他回憶起單身寂寞的孤單。



在他終於覺得不對勁,開始追問我的行蹤時,我只是輕描淡寫的說:「我最近才知道,訂婚好像沒有實質的法律效力耶!」看他驚訝瞪大雙眼的樣子,真是可愛極了!果然他生日那天,在所有朋友面前,他正式向我求婚了!還威脅我不能說不!再過三個月我們就要結婚了,最近忙著籌措婚禮的他,還真顯得不亦樂乎呢!







<案例 4>



結婚生子我願意 婆婆媽媽幫幫忙



文卅亮萱



跟男友交往半年左右,親朋好友便開始關切何時喝喜酒。其實我也希望找個好老公嫁了,但「逼婚」只會嚇跑男人,於是我決定挖好陷阱,等他自投羅網。



首先,假日帶他去廟裡拜拜,讓他不小心聽見我的祈禱:「神啊,我適合跟這男人走一輩子嗎?萬一我老了,他又不娶我,那我不是很吃虧?如果他不適合我,請讓我找到合適的因緣結婚吧!」之後,我不會主動提起結婚的事情,因為我已經讓他知道我的心聲了。



再來,積極跟他家人打好關係。跟他媽媽聊天時,有意無意談到萬一兩人三十幾歲才結婚生子,當小孩上幼稚園,會不會把媽媽當作奶奶呢?透露出自己是嚮往婚姻生活的,是他兒子不跟我求婚。剩下的逼婚動作,當然就交給他媽媽去負責囉!



最後就差臨門一腳了,我利用母親節,邀請他家人與我家人相互見面,一方面增進感情,另一方面自然會談起我們年輕人的婚事。一切都在我的預期下,交往8個月左右,我們就步入結婚禮堂了。









相戀64年 102歲與92歲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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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戀64年 102歲與92歲終成眷屬



自由時報 2008/09/14



〔記者張勳騰、彭健禮、楊宜敏/綜合報導〕昨天是農曆七月過後第一個適合嫁娶的好日子,儘管辛樂克颱風攪局,仍有多對有情人攜手走過紅地毯,強調他們的婚姻禁得起風雨的考驗。



女方前夫失聯近70年 今年除籍



最特別的「新人」當屬苗栗縣苑裡鎮一百零二歲人瑞陳金印,與九十二歲林針相戀六十四年,但因林針失聯近七十年的丈夫尚未宣告死亡,兩人一直等到今年六月苗栗地院宣告林針昔日丈夫死亡並除籍,七月趕緊登記結婚,昨天在子女祝福下補行婚禮。



林針二十三歲時,丈夫被日本徵召到南洋充當軍伕,結果一去不返。民國三十三年,喪偶二年、時年三十八歲的陳金印,在媒人介紹下與林針相識相戀,林針以家屬身分「寄居」陳家。



「一定要給阿針仔一個名分,不然以後就無法進入陳家墓園。」陳金印多次向子女強烈表達一定要讓林針正式入籍的心願,陳金印和林針所生的女兒陳香伶積極奔走,九十六年九月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今年六月辦妥母親昔日丈夫的死亡宣告,昨天上午舉行婚禮。



昨天,陳家兒孫哼唱結婚進行曲,老新郎與老新娘繫上胸花,雙手緊握,舉香拜堂,全家人高喊「結婚快樂」!老夫妻笑得合不攏嘴,促成這樁喜事的陳香伶則獲得大紅包。



陳金印和已過世的前妻育有二子二女,另與林針生育三子一女,同父異母的八名子女相處融洽,除最大的八十一歲大女兒已過世,子孫有一百多人。



宜蘭縣蘇澳鎮的廚師林錦富昨天也冒著風雨迎娶美嬌娘,新娘下車時,禮服、雨傘都被風吹得飛揚起來,伴娘忙著抓禮服、撐雨傘。不過,宴客行程選擇延期,為了通知親朋好友,家人分工合作逐一通知致歉,電話打到手軟。



苗栗縣頭份鎮民張益斌也在昨天娶回田茜如,兩人原本計畫在自宅前搭棚宴客,但因風勢過強,改至附近廟宇的活動中心設宴。





懼內夫一怒為小狗 勒死嘮叨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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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16/1/16082.html



懼內夫一怒為小狗 勒死嘮叨妻



中廣新聞網 2008/09/16



澳洲一名懼內的男子,衝冠一怒為寵物,因為不滿妻子吵醒睡覺的小狗,他把妻子勒死。



42歲的(安東尼)生性孤僻,愛狗成痴,每天晚上,他都要把小狗抱在懷裡,像哄小嬰兒一樣,搖牠入睡,他的太太也總是在一旁碎碎唸,有一天,他太太脾氣特別暴躁,以獅吼取代嘮叨,向來懼內的安東尼,看到好不容易哄睡的小狗被吵醒,終於脾氣爆發,他順手抓了一根繩子,把老婆勒斃,因為擔心小狗目睹殺人,心理受創,他把門一關,帶著小狗去住旅館,任由妻子的屍體在家裡腐爛。



這起殺妻案,今天開庭。



家族阻嫁小男友 82歲女公爵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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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阻嫁小男友 82歲女公爵不依



中時電子報 2008/09/30 尹德瀚/綜合報導



據英國《獨立報》廿九日報導,西班牙「阿爾巴女公爵」卡雅塔娜(Cayetana)今年八十二歲,愛上比她小廿四歲的古董商阿方索.狄亞茲,兩人原本計畫結婚,卻因家人反對導致婚事告吹。據說卡雅塔娜非常生氣,打算向西班牙王后索菲雅申訴,請王后作主。



卡雅塔娜之前梅開兩度,第二任丈夫七年前過世之後,她與家族老友狄亞茲發展出親密關係,卡雅塔娜在本月號《Hola!》雜誌的一篇專訪中表示,「我本來確實計畫要結婚,我們兩個人對這件事都很熱中」。但是她的家族得知此事後,據說在國王卡洛斯支持下,否決了這件婚事。



阿爾巴家族是西班牙最顯赫、最古老的貴族家族之一,卡雅塔娜是承襲公爵頭銜的第十七代傳人,擁有無數財富和頭銜,根據《金氏紀錄》,她是全世界最多貴族頭銜的紀錄保持者,擁有的貴族頭銜多達一百五十個,超過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但再多的財富和頭銜,也無法讓卡雅塔娜和她的愛人長相廝守,這點她和與她同名的女祖先、十八世紀的阿爾巴公爵夫人一樣,當年的阿爾巴公爵夫人卡雅塔娜愛上名畫家哥雅,據說哥雅兩幅傑作《裸體的瑪哈》與《著衣的瑪哈》就是以她為模特兒。當今的卡雅塔娜一生多采多姿,年輕時美豔任性,一九四七年嫁給索托瑪優公爵的兒子馬丁尼茲,兩人生有六子女,但她在這段期間依然韻事不斷,據說她的四子並非婚生,而是她和佛朗明哥舞者所生。



家人反對 還是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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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2/today-family1.htm



家人反對 還是要結婚?



自由時報 2008/10/02



悔不當初1∼全家都反對 承認看走眼  文/山云(雲林縣)





小妹離婚了。就在新婚第二年,先生外遇,這個在婚前讓我們全家一致搖頭的男人,現在又讓我們全家一致點頭,全部舉雙手雙腳贊成小妹離婚。



當年小妹帶著男友回家,他見到我爸媽只是點個頭,沒有一聲問好。大家怕他無聊還找話題和他聊,只不過通常是我們講三句,他回答一句;更有甚者,只回答是、不是;對、不對。男人走後,大家笑說和這男人講話好像在敲鐘,敲一聲、應一聲。小妹趕緊幫忙緩頰,說男友和大家還不熟才會這樣,平常他和朋友同事都是打打鬧鬧,很活潑外向的,以後大家熟了,講話自然就投機。



婚後,不幸的如我們所料,這男人在家是悶葫蘆、出外像花蝴蝶,而且花錢無度。小妹懷第一胎時,這男人在外面就有了「小楊桃」……。



離婚多年了,小妹最近紅鑾星動,拜前次失敗的婚姻之賜,這次謹慎多了,男友一定先帶回家給家人鑑定,先過了家人這一關,再決定是否繼續交往,畢竟多雙冷靜的眼睛,勝過自己的一雙迷情眼!







悔不當初2∼門不當戶不對 婚後爭執多   文/張九如(高雄縣)





妻子出生於富裕的家庭,她的媽媽很勢力眼。當初,我上門提親時,她只問我兩件事情:一是問銀行有多少存款?其次問我是甚麼學歷?



雖然我外表不差,但既不多金又僅擁有高職的學壢。不能達到她的標準,當然對她的女兒也無法提出任何幸福的保障,但我們還是在反對聲浪中,到法院公證結婚。



因為欠缺經濟基礎,我盡量過著樸實的生活,薪水全數交給妻子;只盼望妻子能與我同心協力把這個家撐起來。



不料,過慣優渥生活的她無法過粗茶淡飯的日子,依舊追求時尚,跟朋友出去唱KTV,買名牌衣物、包包……等,過著奢華無度的日子。



結果不但將她自己的薪水花光,連我給她的家用金也用完。因此引發我們之間的口角,造成夫妻失合,家庭不睦。



坦白講我已經徹底覺悟,古人主張婚姻要門當戶對是相當有道理的。







悔不當初3∼忽視婚前缺點 婚後成致命傷  文/Sisley(台北縣)





二姐向來固執,在得知她打算結婚的消息之後,姊妹們無不勸她三思。



我們反對的原因有兩點,其一是她對於男方家庭成員根本不了解,沒去過對方家裡就打算嫁過去,實在很冒險;再加上男方當時年近四十,做任何事卻依舊沒個定見,事事皆須經由他的母親裁示,實在讓我們很難看好這段婚姻。我還記得當時曾經問過這麼一句:「他什麼都聽媽媽的,妳確定婚後他會為妳著想?」當時二姊自信的答道:「只要我生氣,他就會聽我的!」



事實證明二姊的想法太過天真,婚後姊夫並沒有因為她的生氣而讓步,反而變本加厲的跟自己的家人連成一線,聯手對付她這個外人。二姊總是跟姊夫處於爭吵的狀態,除了把身體跟精神越弄越糟以外,當然也把當初堅持結婚的精神轉而拿來堅持離婚。



走入婚姻,必須找到「適合」自己的另一半,自己愛的人不盡然就是適合廝守終身的。所以婚前不妨多聽聽家人的意見,或許就能夠因此避開一些可預見的問題。



全家一起用餐 增進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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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一起用餐 增進夫妻感情



自由時報 2008/09/28



〔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根據美國學者研究發現,全家一起用餐不僅對孩子有益,也有助於促進夫妻感情,有鑑台灣離婚率逐年攀升,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積極推廣、鼓勵全家一起吃飯。



內政部統計,去年每天平均有178對夫妻離異,相較於91年離婚率,平均每天增加10對,50年來國人離婚從每20對有1對離婚,增加為平均3、4對就有一對離婚。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吳水銀指出,父母離婚後對多數成長中的子女造成身心靈創傷,進而衍生許多社會問題,雲林為農業縣,青壯年多數為打拚事業離家,對經營夫妻及家人之間的情感與溝通時間難以兼顧,因而造成家人情感疏離甚至離異。



據美國人類發展和家庭助理研究教授施瑞曼調查1千多對夫妻,結果發現全家一起吃飯有助於加強彼此的感情,為成年人提供溝通的理想場合,吳水銀鼓勵現代人盡量全家一起吃飯,藉著吃飯夫妻間彼此溝通同時也可培養孩子社交技巧。



印度農村男女比例失衡 買妻風氣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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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WORLD/WOR4/4567814.shtml



印度農村男女比例失衡 買妻風氣盛行



【中央社╱新德里二十一日專電】 2008.10.21



據社會學家表示,印度農村社會重男輕女的結果,造成男女人口比例嚴重失衡,處處都是「超男」現象,迫使男人花錢向貧困人家「購買」女人為妻,但這樣的女人到了男方家庭後命運悲慘,甚至有人淪為男方家裡所有男人的共享財產。



據印度國立旁遮普大學女性研究中心研究員考爾今天表示,在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下,數十年來,無數家庭利用產前性別鑑定,得知胎兒性別後,立即墮掉女胎,造成如今社會畸形現象,女人就如同生子的機器。



考爾是在接受媒體訪談時作了上述表示。她說:「生不出兒子的女人,通常不是被趕回娘家,就是被拋棄甚或被男方轉手再賣給別人。」



女性研究中心另一名研究員蘇坦娜也表示,買來的女孩,在男方家裡絕對無法享有平等地位,沒有任何權利,就如一件商品,不斷的被使用,有時甚至淪為男方家庭所有男性的共享財產。



考爾又指出,男方花錢從外地購買女性,並不能解決當地男女人口比例失衡現象,因為這些女性被買來是要生出更多的男性。



在男女人口比例失衡嚴重的旁遮普省,二十七歲農村青年辛赫也接受媒體訪談表示,他和他的叔父一樣,也是用兩萬五千盧比(約新台幣一萬七千元),向印度東部最貧困的比哈省買了一個女人回來為妻。



辛赫說,「你別無選擇,如果不買一個女人回來,你就沒有兒子,就沒有人能夠繼承你的財產」。他表示,包括他居住的村落,旁遮普省幾乎每個村落都有不少「買來的女人」。



  據辛赫表示,通常被買賣的女孩,年齡在十二歲至十七歲之間。



辛赫的嬸母黛維也是「買來的女人」。但她表示,印度貧困人家很願意出賣女兒,因為不但不必付出嫁女需要的龐大嫁妝,反而可以得到一筆金錢。 



印度社會至今仍然存在女性出嫁必須伴隨龐大嫁妝的習俗,否則到了夫家,常有受夫家欺凌、索錢之虞。有關婦女因嫁妝不足而遭夫家迫害或自殺死亡事件,在印度是司空見慣。



政府因此訂立「反嫁妝法」,希望保護女性,但在積習已久的傳統習俗下,成效甚微。



印度上次在二零零一年的人口普查,全國男女比例是每一千名男性,有九百三十三名女性,旁遮普地區男女比例是男性每一千人,女性有七百九十三人。



但英國人道救援組織「行動救援」今年六月發表一份「失蹤女兒」調查報告說,印度重男輕女的文化傳統,導致女嬰遭墮胎和遺棄死亡的案件層出不窮。報告說,在旁遮普省,平均每一千名男孩僅有三百名女孩。





副教授外遇師生戀 偽造離婚協議書吃官司
womend020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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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9 14:43 記者:記者吳瑞興/嘉義報導

嘉義中正大學文學院楊姓副教授和畢業的女學生相戀,他瞞著妻子偽造離婚協議書,然後和已懷孕的女學生訂婚,連結婚喜帖都印好了,但最後實在瞞不下去,才向妻子和女學生承認他腳踏兩條船,楊姓副教授也因此吃上官司。

中正大學文學院的楊姓副教授和畢業的女學生爆發婚外情後,兩人都己經沒有在學校出現。45歲的楊姓副教授和妻子分居多年,他利用偽造離婚協議書的方式,讓女學生以為他恢復單身。

雙方交往後女學生懷孕了,於去年3月產下一女,2人10月接著訂婚,預計1個月內要結婚,連喜帖都印好了,但因男方父親重病才取消,楊姓副教授眼看事情瞞不下去,才向妻子和女學生承認他腳踏兩條船。

事情爆發後學校沒想到,平常教學認真的副教授竟會出問題。中正大學歷史系主任顏尚文:「楊老師他自己必須獨自撫養一個小孩,自己一個人在這邊也辛苦了,教學非常認真,對學生也非常照顧。」

同學的反應則是兩極,有人認為不該,「沒想到這種電視上看到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邊」,而有人認為是個人私事,「私人的事情在學術殿堂裏面,不會跟他的專業有所差別。」

雖然正反意見都有,不過副教授的妻子提告後,法官認為副教授是高級知識份子,卻做出這種傷害妻子和無辜女子的事,所以判處他7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怕他賴帳 富家女嫁負心漢 還簽離婚協議書備用 判離
womend020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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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31 05:0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婚姻雖非兒戲,但北縣卻有個女子借錢給男方開公司,竟想出以結婚來「保障債權」的怪事。

板橋地院昨日審結一宗罕見離婚官司,當初這樁婚姻是因女方的千萬投資而結合,女方為保障權益,甚至還訂出先生「不得攜帶女子尋歡過夜」條件。這宗因財而起的婚姻雖然有效,但由於女方當起河東獅讓先生受不了,先生又婚外情讓女方不悅,法官以兩人感情涼薄判准離婚。

民國八十六年間,林姓男子成立製造電腦光碟點唱伴唱機的電子公司,公司股東之一的張姓女子除投資一百萬元外,並陸續借款一千餘萬元給林某周轉。由於公司尚需資金挹注,加上張女為求對公司債權得以受償,九十一年十二月間,張女竟異想天開要求林某和她結婚以保障權益。兩人還立下一紙書面協議,並於九十二年元旦在臺北地院公證結婚後,隨即在二月間簽下一紙備用的離婚協議書。

法官發現,在林、張兩人訂出的這紙結婚協議裡,除表示雙方倘若有意離婚,林某必須在兩年內把積欠張女的股金平攤清償完畢,並在清算公司資產、負債及業主資產及平均分配所剩餘的公司資產後,才可同意訴請離婚。另外,張女還在結婚協定中指出,林某對她必須忠誠且「不得攜帶女子尋歡過夜」,否則就要放棄當日休假。

林、張公證結婚後未登記、未祭祖、未告知父母,加上林某又有劈腿新歡,林某便以兩人本無結婚真意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之訴;另林某以經常遭張女家暴毆打,且張女散佈不實消息害他無法出貨導致公司倒閉,提出備位的離婚之訴。



醉酒簽字 離婚協議無效
womend020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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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報 2008/6/18



本報訊 (通訊員 胡衛國 記者 宋寧華)今年32歲的洪女士與丈夫章先生1998年登記結婚。婚後,由於雙方性格不合,又因章先生忙於做生意,對家庭缺乏照顧,夫妻之間為家庭瑣事經常爭吵。



2008年春節期間一個晚上,章先生又和生意朋友聚在一起吃飯,還喝得酩酊大醉,深夜被朋友們送回家。本來就對丈夫不滿意的妻子洪女士,看到丈夫這個模樣,更是氣不打一處來,當即寫了離婚協議,丈夫也就稀裏糊塗地簽了字。



今年3月底,洪女士拿了離婚協議告到法院,要求與章先生離婚,女兒隨自己共同生活,章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女兒的醫療費雙方各半負擔,夫妻財產依法分割。



章先生認為,妻子提供的離婚協議是他在醉酒時簽字的,當時根本不清楚協議裏的內容。現在非常希望與妻子和好,並表示今後多照顧和關心家庭。



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經自由戀愛而結合,雙方的婚姻基礎較好。婚後,雙方共同生活了十餘年,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鋻於被告同意離婚的協議是在醉酒狀態下簽的字,不能說明被告對當時協議內容有真實的認識。現在被告有要求和好的願望,如果他對家庭多點關愛,珍惜夫妻感情,夫妻關係還是有可能改善的。



據此,松江區法院判決:不支援原告洪女士要求與被告章先生離婚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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