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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6
我是個孩子的爹(看照片就知道),東森幼幼台是我家電視常駐的頻道,所出版的CD和DVD也是我家播放機的常駐片。有一首兒歌叫《螢火蟲》,每次聽到都會有一種想哭的感覺:
「……現在都搬到那深山裡頭 早已經不習慣 有太多的髒亂 找不到baby的搖籃……我們要說bye bye 約好要再見面 是不是有緣可以再當鄰居」
對孩子來說「是不是有緣可以再跟螢火蟲當鄰居」是一種單純天真的企盼,對大人來說責無旁貸。只是,當孩子的都會相信自己長大後或許有機會實現這一切,當大人的卻早已不敢再奢望。
螢火蟲要繁殖首重水源乾淨。台灣的大量高污染產業早就西移大陸的此時,不知道為何整治河川污染還有這麼困難?想想也對,這政府連拿點錢出來補助孩童的營養午餐都三推四阻,吃都不讓他們吃飽了,哪還管他們是不是希望有緣和螢火蟲再做鄰居。
你住在都市嗎?你家附近有公園嗎?別說螢火蟲,蜜蜂、蝴蝶有嗎?多嗎?你跟我可能都已經是大人了,政府做不好事情,我們責無旁貸,我們並沒有形成一鼓力量去督促政府、去告訴政府怎麼做。
隨著高污染產業的外移,台灣早就已經具備全面整治水污染的條件,政府沒做,只是不去做而已。但是整治都市中的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台灣還不具備有客觀條件。
客觀條件是什麼?很簡單一句話,就是縮限自用車的使用。大都市的絕大多數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來自自用車,尤其是四輪車,這是鐵般的事實,要不然也不會有先進國家為了降低污染,在都市採取單數日單號(車牌號碼)進雙號不進、雙數日雙號進單號不進的政策。
每當有識之士要求政府以政策縮限自用車使用(以我來看,更貼切的用詞是收回自用車的過分福利才對),政府一貫的推託之詞就是「民眾愛買愛開、不願意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政府有什麼辦法」。不,這只是瞄準人民要害的推託之詞,就像我老婆每一次聽到我咒罵那些自用車福利政策就會不明究裡、很委屈地說:「可是很多時候不開車真的很不方便」,是同樣的道理。
宏觀總論我不會,我就從自己家和老婆娘家兩家,來數落一下政府對於自用車的過分福利政策,我以為這簡直已經過分到侵害無自用車國民的憲法基本人權了。
先說我家。我家沒四輪車、僅有一輛機車。我家門前有馬路,四輪車可以過,但門口的公路用地是我家(和巷道全體住戶)的。
這條「公路」有頭無尾,一邊接著另一條車道,另一邊卻接著國小側門,國小側門前汽車勉強可以通行——勉強而已。因此實際過這條「公路」的汽車數量少得可憐,使用率低造成佔用,佔用造成使用率更低,惡性循環下去,我們出門就算要叫計程車,也是體貼地請計程車司機在巷口等就好,我們走出巷子去搭。
現在這條「公路」的實際用途是停車場,停滿兩側用戶的自用車。
拿我們自己的地,開這條「公」路,我們有拿到任何補償嗎?沒有。有相關經驗的人應該都知道,政府會告訴你開這條路雖然要付你土地徵收費,但你也要付因為有了這條公路得利的什麼什麼費用,兩相抵銷,公家並不欠你錢。
笑話,請問開了這條有頭無尾的「公」路,誰去使用?我們得到什麼好處?地根本就是我們自己的,反正我們自己要拿來當停車場,我愛舖什麼舖什麼,為何你政府要花納稅人的錢去舖柏油?擺明圖利廠商嘛。
你不要說我們住戶當初沒有反對,照現行法規,政府要開這樣的路,只要偷偷公告一個月,沒人反對就當我們都同意了。笑話!誰閒閒沒事會去注意這樣的公告?
到處拼命興建這樣的「公路」,當然是侵害國民私有財產權的自用車福利政策,同時政府從舖設柏油的承包商那裡收取回扣、中飽私囊,真是一舉兩得。
再說我老婆娘家的情況。她家在轉角門前是車道,右邊也是車道,而且都是我說的那種「根本沒必要存在」的車道,更慘。不過,這一點剛剛已經罵過,就不重複罵。
我老婆說她有一陣子必須往返桃園、中壢通車,路太長,騎機車會騎到屁屁痛,搭火車嘛,從火車站到家、到目的地,都是重重障礙,實在令人望之生怯,自用四輪車成為唯一選擇。我完全可以體諒她的選擇,而且我認為,這根本不是人民的錯,絕不是政府說一句「人民愛買車、愛開車,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推託掉的。
我帶著老婆孩子回娘家,經常搭公車。搭公車到桃園火車站,然後搭計程車到她家。但,從她娘家回我家,卻總是請我岳父或她哥開車送我們。為什麼?因為桃園火車站多的是計程車,她家門口卻招不到計程車,而且因為距離太短,就算要叫車,還要看司機臉色。
我老婆她家離桃園火車站其實很近。真的很近,走路絕對不超過二十分鐘。近到這條路是人類都走得動,天天走也ok,推嬰兒車也ok,但,這是純就距離來看。
就障礙程度來看,叫我推著嬰兒車走這條路,打死我也不要。(她還沒懷孕前,我倆手牽手,倒是常常硬著頭皮冒死又浪漫地走的。)
很可悲的是她家門前和旁邊的巷道不是那種有頭無尾的公路,而是有頭有尾,但是這樣更糟。使用率低造成車少,車少造成車快,她自家門口停得好好的不會動的自用車都被撞了不只一次,何況會動的嬰兒車?
而且路又窄,要是嬰兒車行進時遇上連續路邊停車,有四輪車要過的時候能閃到哪裡去?光想都嚇死我了。
為了保障四輪車的用路權,路人的用路權居然被侵害到這種地步。
再說停車方面的規劃。我老婆娘家是兩戶九口透天獨棟五層樓,有車庫是沒錯,但是光停機車都滿了,何況兩戶各一台的汽車?只好佔用騎樓。雖然佔用了騎樓,但其實我並不覺得老婆娘家欠這個社會什麼,因為別說騎樓、連門口的公路實際上本來都是他們的地,而且騎樓實際上本來也就是走不通狀態,就她家門口的巷道來說,前半有騎樓,後半竟就沒了。是規劃不當?還是後半條全是違建?我可搞不清楚。
騎樓的存在說實在的是一種嘉惠用戶的政策,畢竟如果不是騎樓而是人行道,連高層樓的坪數都要縮減了,用戶實在應該感恩而避免佔據騎樓才是……你這樣想的話就錯了!首先要檢討的,應該是門口的「原」私有地為何被劃為公路?為何不劃為私有道路、外車禁止進入算了?難道是因為「台灣公路不夠」嗎!?
台灣公路不夠嗎?我家巷口連接的車道,居然無法連接到大馬路,被一棟「新落成公寓大廈」迎面擋住,公路只好繞道。這種不方便的時候,誰都會覺得台灣公路不夠,但,我家門口為啥卻被舖了柏油變成馬路?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你還真會辦事呀!
我家門口巷道的另一端是小學側門,路很窄,汽車不好過,給了我們喘息的機會,讓我們可以安心地推著嬰兒車到公車站……至少前半段路是這樣。真是謝天謝地。
再要說到公車。眾所週知,台灣的公車是「有障礙」公車,當然。等公車時先收妥嬰兒車、把嬰兒抱在懷中,我和老婆一直都是這樣做,已經習慣成自然了。無障礙公車很貴的,政府沒預算。
收好的嬰兒車也是一項笨重的行李,因此能不轉公車最好不要轉公車,這樣再配合背帶使用就可以省下這項行李,這是我和老婆的私心。即使如此,公車的問題,卻還有一項比轉車更嚴重的。
先談談公車系統還要營運多久吧!台北市捷運在前後三任市長努力的經營下總算有點樣子,高捷呢?連台灣第二個直轄市、可以說是第二善之區都搞成這樣子,在大有為的政府統治之下,可以預見的將來,我們顯然還要跟公車系統共存很久。
運用公車有一個比轉車更不方便的問題——對,就是等車。不管在台北市內還是台北市外,不管在站牌上寫的是15~20min還是20~30min,常搭公車的人都知道,等公車等個45~60min乃是常態。平常等著也就等著了,上班、上學因此遲到,或者手中不得不還抱著嬰兒,怎辦!?至於原因,我想,公車的委託營運公司若是不按表發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可憐的等車民眾既然難以舉證,營運公司自然也不用擔心受罰了!
因此我一聽說台北市公車在規劃取消現行路線和現行段票制,改成棋盤式和捷運票制,我幾乎要樂得跳起來。
不管什麼時候,只要看見公車來了,就可以上?如果真是這樣,叫我多轉兩、三次公車,我也心甘情願!再說現行段票制,本來就非常不合理,比方說我住的地方(新莊),到台北市的距離乃是尷尬,算一段票太便宜,兩段票又太貴,雖然長久以來我們都只需要付一段票錢,其實心中對於公車業者(或是經營的台北市政府)是有愧的。
照捷運票價的方式計算,自然比較符合公平正義。而且也不會有我小時後孩子氣的心靈抱怨:明明是我家離台北比較近,我們也得付一樣多的車錢,為啥總是公車的起站輔大站上車的人才有位置坐?
這條和民生息息相關的重大新聞就這樣被政爭口水淹沒了。所有可能因為這條政策受惠的台北市民、縣民,實在都應該去北市網站對此附議一萬次才對。
另一條和我今天的埋怨相關的近期重大新聞,也是一樣遭到被政爭口水淹沒的結果:據說德國決定投資五億歐元投入氫燃料汽車的發展。
氫燃料汽車是未來必定的趨勢,而且其中商機大得不可限量,畢竟石油越來越少、產油國家越來越囂張,總有一天氫燃料汽車的成本必定低於燃油車,到時候全世界跟誰去買車?誰能取得這張超高利潤專利權?台灣現在科技落後其實不打緊,這麼大一塊餅放在眼前等人張嘴去吃,竟沒人稀罕?恐怕不是,是那些有錢的大老闆們一點也不相信到時候政府肯痛下決心、在台灣全區大量新建國營氫燃料加氣站吧!
以我這把歲數,要去從政服務人民,恐怕也太晚了。要對孩子天真的企盼「是不是有緣再和螢火蟲做鄰居」交代,也只能在這裡對政府發點牢騷、吐吐苦水罷!
「……現在都搬到那深山裡頭 早已經不習慣 有太多的髒亂 找不到baby的搖籃……我們要說bye bye 約好要再見面 是不是有緣可以再當鄰居」
對孩子來說「是不是有緣可以再跟螢火蟲當鄰居」是一種單純天真的企盼,對大人來說責無旁貸。只是,當孩子的都會相信自己長大後或許有機會實現這一切,當大人的卻早已不敢再奢望。
螢火蟲要繁殖首重水源乾淨。台灣的大量高污染產業早就西移大陸的此時,不知道為何整治河川污染還有這麼困難?想想也對,這政府連拿點錢出來補助孩童的營養午餐都三推四阻,吃都不讓他們吃飽了,哪還管他們是不是希望有緣和螢火蟲再做鄰居。
你住在都市嗎?你家附近有公園嗎?別說螢火蟲,蜜蜂、蝴蝶有嗎?多嗎?你跟我可能都已經是大人了,政府做不好事情,我們責無旁貸,我們並沒有形成一鼓力量去督促政府、去告訴政府怎麼做。
隨著高污染產業的外移,台灣早就已經具備全面整治水污染的條件,政府沒做,只是不去做而已。但是整治都市中的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台灣還不具備有客觀條件。
客觀條件是什麼?很簡單一句話,就是縮限自用車的使用。大都市的絕大多數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來自自用車,尤其是四輪車,這是鐵般的事實,要不然也不會有先進國家為了降低污染,在都市採取單數日單號(車牌號碼)進雙號不進、雙數日雙號進單號不進的政策。
每當有識之士要求政府以政策縮限自用車使用(以我來看,更貼切的用詞是收回自用車的過分福利才對),政府一貫的推託之詞就是「民眾愛買愛開、不願意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政府有什麼辦法」。不,這只是瞄準人民要害的推託之詞,就像我老婆每一次聽到我咒罵那些自用車福利政策就會不明究裡、很委屈地說:「可是很多時候不開車真的很不方便」,是同樣的道理。
宏觀總論我不會,我就從自己家和老婆娘家兩家,來數落一下政府對於自用車的過分福利政策,我以為這簡直已經過分到侵害無自用車國民的憲法基本人權了。
先說我家。我家沒四輪車、僅有一輛機車。我家門前有馬路,四輪車可以過,但門口的公路用地是我家(和巷道全體住戶)的。
這條「公路」有頭無尾,一邊接著另一條車道,另一邊卻接著國小側門,國小側門前汽車勉強可以通行——勉強而已。因此實際過這條「公路」的汽車數量少得可憐,使用率低造成佔用,佔用造成使用率更低,惡性循環下去,我們出門就算要叫計程車,也是體貼地請計程車司機在巷口等就好,我們走出巷子去搭。
現在這條「公路」的實際用途是停車場,停滿兩側用戶的自用車。
拿我們自己的地,開這條「公」路,我們有拿到任何補償嗎?沒有。有相關經驗的人應該都知道,政府會告訴你開這條路雖然要付你土地徵收費,但你也要付因為有了這條公路得利的什麼什麼費用,兩相抵銷,公家並不欠你錢。
笑話,請問開了這條有頭無尾的「公」路,誰去使用?我們得到什麼好處?地根本就是我們自己的,反正我們自己要拿來當停車場,我愛舖什麼舖什麼,為何你政府要花納稅人的錢去舖柏油?擺明圖利廠商嘛。
你不要說我們住戶當初沒有反對,照現行法規,政府要開這樣的路,只要偷偷公告一個月,沒人反對就當我們都同意了。笑話!誰閒閒沒事會去注意這樣的公告?
到處拼命興建這樣的「公路」,當然是侵害國民私有財產權的自用車福利政策,同時政府從舖設柏油的承包商那裡收取回扣、中飽私囊,真是一舉兩得。
再說我老婆娘家的情況。她家在轉角門前是車道,右邊也是車道,而且都是我說的那種「根本沒必要存在」的車道,更慘。不過,這一點剛剛已經罵過,就不重複罵。
我老婆說她有一陣子必須往返桃園、中壢通車,路太長,騎機車會騎到屁屁痛,搭火車嘛,從火車站到家、到目的地,都是重重障礙,實在令人望之生怯,自用四輪車成為唯一選擇。我完全可以體諒她的選擇,而且我認為,這根本不是人民的錯,絕不是政府說一句「人民愛買車、愛開車,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推託掉的。
我帶著老婆孩子回娘家,經常搭公車。搭公車到桃園火車站,然後搭計程車到她家。但,從她娘家回我家,卻總是請我岳父或她哥開車送我們。為什麼?因為桃園火車站多的是計程車,她家門口卻招不到計程車,而且因為距離太短,就算要叫車,還要看司機臉色。
我老婆她家離桃園火車站其實很近。真的很近,走路絕對不超過二十分鐘。近到這條路是人類都走得動,天天走也ok,推嬰兒車也ok,但,這是純就距離來看。
就障礙程度來看,叫我推著嬰兒車走這條路,打死我也不要。(她還沒懷孕前,我倆手牽手,倒是常常硬著頭皮冒死又浪漫地走的。)
很可悲的是她家門前和旁邊的巷道不是那種有頭無尾的公路,而是有頭有尾,但是這樣更糟。使用率低造成車少,車少造成車快,她自家門口停得好好的不會動的自用車都被撞了不只一次,何況會動的嬰兒車?
而且路又窄,要是嬰兒車行進時遇上連續路邊停車,有四輪車要過的時候能閃到哪裡去?光想都嚇死我了。
為了保障四輪車的用路權,路人的用路權居然被侵害到這種地步。
再說停車方面的規劃。我老婆娘家是兩戶九口透天獨棟五層樓,有車庫是沒錯,但是光停機車都滿了,何況兩戶各一台的汽車?只好佔用騎樓。雖然佔用了騎樓,但其實我並不覺得老婆娘家欠這個社會什麼,因為別說騎樓、連門口的公路實際上本來都是他們的地,而且騎樓實際上本來也就是走不通狀態,就她家門口的巷道來說,前半有騎樓,後半竟就沒了。是規劃不當?還是後半條全是違建?我可搞不清楚。
騎樓的存在說實在的是一種嘉惠用戶的政策,畢竟如果不是騎樓而是人行道,連高層樓的坪數都要縮減了,用戶實在應該感恩而避免佔據騎樓才是……你這樣想的話就錯了!首先要檢討的,應該是門口的「原」私有地為何被劃為公路?為何不劃為私有道路、外車禁止進入算了?難道是因為「台灣公路不夠」嗎!?
台灣公路不夠嗎?我家巷口連接的車道,居然無法連接到大馬路,被一棟「新落成公寓大廈」迎面擋住,公路只好繞道。這種不方便的時候,誰都會覺得台灣公路不夠,但,我家門口為啥卻被舖了柏油變成馬路?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你還真會辦事呀!
我家門口巷道的另一端是小學側門,路很窄,汽車不好過,給了我們喘息的機會,讓我們可以安心地推著嬰兒車到公車站……至少前半段路是這樣。真是謝天謝地。
再要說到公車。眾所週知,台灣的公車是「有障礙」公車,當然。等公車時先收妥嬰兒車、把嬰兒抱在懷中,我和老婆一直都是這樣做,已經習慣成自然了。無障礙公車很貴的,政府沒預算。
收好的嬰兒車也是一項笨重的行李,因此能不轉公車最好不要轉公車,這樣再配合背帶使用就可以省下這項行李,這是我和老婆的私心。即使如此,公車的問題,卻還有一項比轉車更嚴重的。
先談談公車系統還要營運多久吧!台北市捷運在前後三任市長努力的經營下總算有點樣子,高捷呢?連台灣第二個直轄市、可以說是第二善之區都搞成這樣子,在大有為的政府統治之下,可以預見的將來,我們顯然還要跟公車系統共存很久。
運用公車有一個比轉車更不方便的問題——對,就是等車。不管在台北市內還是台北市外,不管在站牌上寫的是15~20min還是20~30min,常搭公車的人都知道,等公車等個45~60min乃是常態。平常等著也就等著了,上班、上學因此遲到,或者手中不得不還抱著嬰兒,怎辦!?至於原因,我想,公車的委託營運公司若是不按表發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可憐的等車民眾既然難以舉證,營運公司自然也不用擔心受罰了!
因此我一聽說台北市公車在規劃取消現行路線和現行段票制,改成棋盤式和捷運票制,我幾乎要樂得跳起來。
不管什麼時候,只要看見公車來了,就可以上?如果真是這樣,叫我多轉兩、三次公車,我也心甘情願!再說現行段票制,本來就非常不合理,比方說我住的地方(新莊),到台北市的距離乃是尷尬,算一段票太便宜,兩段票又太貴,雖然長久以來我們都只需要付一段票錢,其實心中對於公車業者(或是經營的台北市政府)是有愧的。
照捷運票價的方式計算,自然比較符合公平正義。而且也不會有我小時後孩子氣的心靈抱怨:明明是我家離台北比較近,我們也得付一樣多的車錢,為啥總是公車的起站輔大站上車的人才有位置坐?
這條和民生息息相關的重大新聞就這樣被政爭口水淹沒了。所有可能因為這條政策受惠的台北市民、縣民,實在都應該去北市網站對此附議一萬次才對。
另一條和我今天的埋怨相關的近期重大新聞,也是一樣遭到被政爭口水淹沒的結果:據說德國決定投資五億歐元投入氫燃料汽車的發展。
氫燃料汽車是未來必定的趨勢,而且其中商機大得不可限量,畢竟石油越來越少、產油國家越來越囂張,總有一天氫燃料汽車的成本必定低於燃油車,到時候全世界跟誰去買車?誰能取得這張超高利潤專利權?台灣現在科技落後其實不打緊,這麼大一塊餅放在眼前等人張嘴去吃,竟沒人稀罕?恐怕不是,是那些有錢的大老闆們一點也不相信到時候政府肯痛下決心、在台灣全區大量新建國營氫燃料加氣站吧!
以我這把歲數,要去從政服務人民,恐怕也太晚了。要對孩子天真的企盼「是不是有緣再和螢火蟲做鄰居」交代,也只能在這裡對政府發點牢騷、吐吐苦水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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