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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雅虎奇摩與無名小站事業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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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3月29日新聞稿 | 主頁 | 1月24日媒體聲明稿
January 28, 2007
當Yahoo奇摩就等於網路時,網路世界還是自由的嗎?--對於Yahoo奇摩併購無名小站的質疑以文找文
yahoo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44:05 | 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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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Yahoo奇摩等於網路?!

「網路(Yahoo奇摩)僅次於報紙、電視是第三強的大眾媒體」「就單一媒體到達率比較,Yahoo奇摩已遠遠超越所有主要報紙媒體」「Yahoo奇摩已超越所有主要電視台」
  --這是「Yahoo奇摩」為廣告主所做的簡報。

台灣的網路市場成長率多少?「那要看我們Yahoo奇摩成長多少,市場就成長多少」
  --這是鄒開蓮去年底接受天下雜誌訪問時的發言。

檢視相關的統計數據,在台灣,Yahoo奇摩幾乎就等同於網路的同義詞。依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於2006年11月之統計,Yahoo奇摩的到達率(註 一)為98.27%,亦即全台灣每100位網友中,有98.27人在過去一個月會至Yahoo奇摩的網頁瀏覽,以總瀏覽網頁數(註二)觀之,瀏覽 Yahoo奇摩網站內容之總網頁數,高達7,009,980,300頁,佔台灣前十大網站總瀏覽網頁數加總的63%,亦即其餘前9大網站,總計則僅有 1/3。

然而,身為同在網路世界開疆拓土,企圖為使用者提供更多創新服務的我們,必須誠實而沈痛的說:Yahoo奇摩的傲視群倫,反應的卻是一個不再具有競爭與活力的台灣網路產業。

掌握台灣網路市場98.27%到達率與63%以上的瀏覽頁數,Yahoo奇摩等於控制了台灣網路的大門。對於絕大多數有意在台灣網路市場推展業務的廠商而言,若在Yahoo奇摩網站找不到該網站,其幾乎等於喪失了與大多數消費者接觸的機會,基於這樣的恐懼,這些有意在網路市場推展業務的廠商幾乎都必須向Yahoo奇摩買進網路流量的入場券,不管Yahoo稱它為廣告費、上架費或其它各種項目。而在各項費用的成本壓力下,許多業者的利潤微薄,面臨與傳統產業一樣的微利命運。因此,網際網路業者變的與傳統產業相同,新創業者為了生存,不得不減縮人事成本,員工則因薪酬持續偏低而考慮是否另尋出路,而其出路極可能就是收取網路世界入場券的Yahoo奇摩,惡性循環下,無法提供優秀人才需求的新創業者更無法與獨大的Yahoo奇摩競爭。

已經這樣強大的Yahoo奇摩,在2006年底更宣佈將併購後起之秀「無名小站」。在Yahoo奇摩獨大下,沈寂已久的台灣網路產業中,先以利用學術網路資源提供服務,進而公司化的「無名小站」是一個異數。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2006年11月統計,以總瀏覽頁數觀之,無名小站僅次於Yahoo奇摩。其總瀏覽網頁數高達1,947,177,130頁,佔台灣前十大網站總瀏覽頁數的17%,僅次於第一名的Yahoo奇摩(占63%),遠遠超越第三名pchome.com的8.1%, webs-tv.net與yam.com合計3.2%、udn.com的2.51%、hinet.net的2.13%(如下圖一,占有率未達1%者,略去不計)。

圖一


*資料來源:ARO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2006年11月份報告

倘若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結合,Yahoo奇摩的總瀏覽網頁數將高達整體網路市場的80%(如下圖二,占有率未達1%者,略去不計),等於台灣網友上網點選的網頁中,每100頁即有近80頁由單一業者提供。換言之,台灣十大網站中,除Yahoo奇摩(無名小站將納入Yahoo奇摩旗下)外,其餘八家的市佔率總合將不到20%。我們質疑,這樣的結合將對已經不具競爭活力的台灣網路市場,致命的一擊。處於一個幾乎沒有競爭可能的市場中,身為Yahoo奇摩競爭者的我們,不得不提出異議。

圖二


 *資料來源:ARO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2006年11月份報告

貳、從群雄並立到一方獨霸

一、百家爭鳴的時代:

六年前(2000年民國89年),台灣的網路世界仍是一個百家爭鳴、群雄並立的時代。依據天下雜誌「2000年台灣網際網路調查報告」,網路使用者最常造訪的網站,依序為奇摩(占66.5%)、蕃薯藤(占57.2%)、雅虎(占17.8%)、新浪網(占8.6%)及HiNet(占8.1%)。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下,各網站的經營者,人人有機會,個個沒把握,無不竭盡腦汁,致力開發新的服務,以吸引更多網友的流連駐足,消費者是最大贏家。

二、六年前的質變:

不過,一切都在Yahoo將當時的第一大入口網站奇摩併購後,產生質變。

依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於2006年11月的調查,全臺灣最受歡迎前10大網站中,Yahoo奇摩的到達率為98.27%,無名小站為67.21%,Pchome為73.62%,Yam為52.92%,換言之,全台灣每100名網友中,有高達98.27人會連結至Yahoo奇摩的網頁瀏覽,Yahoo奇摩更稱其每日不重複造訪人數(註三)近700萬人,縱使是總統大選開票過程的實況轉播,在同一天內都沒有這麼高數量的人鎖定在單一傳媒上收看。由此可見,Yahoo奇摩對網友的影響力有多大。(如圖三)

圖三


*資料來源:ARO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2006年11月份報告

我們進一步以總瀏覽網頁數來觀察各大入口網站的情形。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於2006年11月的調查發現,所有瀏覽Yahoo奇摩網站內容之網頁數,高達7,009,980,300頁,居所有網站之冠,第二名則為無名小站,總瀏覽網頁數為1,949,177,130頁。如果將前十大網站總瀏覽網頁數加總,來計算使用率,即可發現全台灣所有網友每月所點選、閱覽之網頁中,有63%為Yahoo奇摩網站的網頁內容,另外有17%為無名小站網頁內容,而瀏覽另兩大入口網站Pchome與蕃薯藤之網頁內容者,分別為8%、2%(如圖一)。

進一步而論,每一個網頁都是商機,可以擺放網路廣告,而這也是Yahoo奇摩可以在台灣37.4億的網路廣告市場中,囊括近七成市佔率的原因(營收市佔率依據為天下雜誌第362期的報導)。

三、Yahoo奇摩的市場力量遍及各領域:


事實上,Yahoo奇摩不僅在入口網站上,具有壓倒性的絕對優勢,在各個子網路領域,Yahoo奇摩所提供之服務,也是獨霸一方。

Yahoo奇摩的新聞服務,到達率為79.18%,是新聞性網站的第一名,第二名則為聯合新聞網(udn),到達率僅32.67%,第三名為東森新聞網(ettoday),到達率為28.19%,第四名為中時電子報,到達率只有17.73%。換言之,不採訪新聞、不實際從事新聞生產的Yahoo奇摩,其綜合各家新聞媒體後所提供之新聞內容,閱覽人數遠遠大於其他實際新聞生產者。(如圖四)

圖四


*資料來源:ARO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2006年11月份報告

    在網路拍賣及購物服務方面,Yahoo奇摩下的子網路領域,包括:tw.page.bid.yahoo.com、tw.bid.yahoo.com、tw.user.bid.yahoo.com、tw.search.bid.yahoo.com,到達率分別為57.25%、52.38%、45.98%、49.84%;排名居次則為露天系列網路拍賣網站(goods.ruten.com.tw、mybid.ruten.com.tw),其到達率為22.22%、15.26%,仍難以與Yahoo奇摩拍賣網站競爭。(如圖五)

圖五


*資料來源:ARO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2006年11月份報告

至於在新興相簿與部落格領域,令人慶幸的Yahoo奇摩終於不是第一名,無名小站的到達率為66.19%,總瀏覽網頁數為1,935,056,340,第二名才是Yahoo奇摩的相簿及部落格子網站,到達率為56.67%,但總瀏覽網頁數僅207,710,310相差9倍左右,因此無名小站仍遠遠勝於Yahoo奇摩的相簿及部落格,事實上這也是Yahoo奇摩欲併購無名小站的原因。(如圖六)

圖六


*資料來源:ARO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2006年11月份報告

基於前述的說明,我們可以發現,除了相簿及部落格外,在入口網站、網路廣告、新聞、拍賣等服務項目中,Yahoo奇摩均具有壓倒性的優勢,其他網站經營者,實難望其項背,唯有無名小站挾其在相簿與部落格的超高人氣,本為最有可能與Yahoo奇摩相抗衡的競爭者。

然而,無名小站即將被Yahoo奇摩併購,此後,全台灣網友每月所點選、閱覽之網頁,會有高達80%的網頁數,是透過Yahoo奇摩提供,全納入Yahoo奇摩的版圖(如下圖七),因此網路世界中,已難有其他競爭者可以出線與Yahoo奇摩競爭,網路市場將更行集中,Yahoo奇摩將取得絕對多數的影響力。

圖七



參、Yahoo奇摩的霸業

一、Yahoo奇摩有個富爸爸:

網路業仍是一個新興市場,新興市場的開拓,除了創新外,還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與技術,並購買頻寬、架設數量可觀的伺服器,延攬優秀人才,然而國內絕大多數的網站經營者,都沒有這麼幸運,如同Yahoo奇摩有源源不絕的銀彈,或有籌資容易的資本市場,國內網站經營者,在先天上處於較不利地位。

二、Yahoo奇摩的併購史:

Yahoo奇摩的網路帝國究竟是如何建立的?天下雜誌第362期的專題報導說:「Yahoo奇摩在台灣快速崛起的過程,靠的是不斷地收編網路各項領域剛剛發芽的第一名,納為己有。」這段話提供了我們一個思考的方向,第一名不是原罪,問題在於成為第一名後有沒有遵守競爭秩序及商業倫理規範。

六年前Yahoo購併奇摩網站,自此之後,Yahoo奇摩搖身一變,成為國內流量最大的入口網站,並挾其龐大的資源於日後成為台灣網路世界裡的霸主,這是台灣網路產業的分水嶺,百家爭鳴的時代也逐漸宣告終結。

多年來Yahoo奇摩除了以其絕對的流量優勢與在地服務,領先其它入口網站業者,亦於去年打敗全球最大的網路拍賣公司ebay台灣分公司,令其退出台灣市場,並隨即宣佈收取3%網路拍賣交易手續費。

eBay台灣區總經理王俊朗於去年年中接受工商時報訪問時表示:「雅虎是台灣入口網站第一大業者,擁有高流量及搜尋的市佔率,這也是雅虎經營拍賣事業的先天優勢;對於eBay台灣,最困擾的是無法以合理的成本取得流量。長久以來雅虎奇摩一直拒絕eBay向其購買網路廣告來增加流量,這是eBay在台灣市場所遇到的最大困難。」

現在,Yahoo奇摩則是準備併購無名小站,除壯大自己在相簿及部落格上的影響力之外,並再同時少掉一個最具競爭力的對手。

肆、Yahoo奇摩的霸業是否會阻礙網路世界的創新

一、規模經濟與創新的衝突:

鄒開蓮說:「我(Yahoo奇摩)只做規模經濟(scalable business)的生意」,因此Yahoo奇摩致力於發展能相互連結、向外擴張、倍數成長的生意。不過,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不僅是獨占廠商產生的原因之一,也會造成市場發展的障礙。

網路市調機構創市際執行長江義宇直言不諱:「因為它(Yahoo奇摩)獨大,所有嘗試創新的網路小公司都幾乎活不下去」,因為只要一有創新,就很可能被他消化,Yahoo奇摩已經形成一座「難以超越的創新障礙」,天下雜誌亦如是說(天下雜誌第362期報導)。

二、無名小站是歷史的偶然:

在Yahoo奇摩的網路霸業之下,無名小站的興起毋寧是個異數、特例,因為無名小站當初是利用學術網路頻寬資源而提供服務,因而無需負擔高額的頻寬購買成本,俟匯聚大量人氣之後,再進而公司化成為營利組織,變成Yahoo奇摩的競爭者。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2006年11月統計,無名小站到達率為67.21%,總瀏覽網頁數則高達1,947,177,130頁,佔台灣前十大網站總瀏覽頁數的17%。

無名小站的成長,是具有特定的時空背景,毋寧說歷史的偶然。無名事件後,台灣學術網路與商業活動的區分更加嚴謹,網站的新創者,已不可能再利用學術網路資源來免除頻寬購買成本。

三、入場券成本高:

Yahoo奇摩的高到達率,加上與無名小站結合後佔台灣網路整體瀏覽網頁數80%的市佔率,對於一個網站經營者而言,這等於是:所有可能的顧客每個月去Yahoo奇摩這個大賣場,而這賣場又佔有整個市場百分之八十的瀏覽率,你可能覺得租金、入場券太貴(廣告費或上架費),但是這個錢你要不要花?

網路自創保養品牌UTN負責人簡士傑接受天下雜誌的訪問時,表示:「每一個網拍創業家,最大通路成本都在Yahoo奇摩身上」、「廣告費、商品刊登費、交易手續費的定價都被同一家公司控制,這是不利創業的產業環境」。但是,網站經營者卻仍必須與其合作,必須學會與這個巨人和平共處。

四、現有業者的處境:

如前所述,Yahoo奇摩具有單方決定網路廣告價格的能力。在鉅額的廣告費用與上架成本壓力下,許多業者的利潤被嚴重壓縮,為了生存,部份業者甚至必須縮減各項成本才有辦法營運,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無法留住優秀人才的新創業者,自然更加無法與獨大的Yahoo奇摩競爭。

五、不公平競爭的疑慮:

    Yahoo奇摩同時在「整體網站流量」及「子網域(subdomain)流量」獨大的結果,Yahoo奇摩等於兼具「平台提供者(網路廣告、入口網站)」與「服務內容提供者(例如:信箱、網拍等)」的雙重獨大地位,進一步加深是否濫用市場地位(例如:拒絕刊登競爭者廣告),是否進行不公平競爭(例如:不合理差別訂價)的疑慮。

伍、消費者的選擇還剩下多少

 如前所述,Yahoo奇摩等於控制了台灣網路的大門。對於絕大多數有意在台灣網路市場推展業務的廠商而言,若喪失了在Yahoo奇摩網站露臉的機會,似乎等於間接喪失了絕大多數的消費者。如果Yahoo奇摩再併購無名小站,網路世界難有其他的競爭者,惡性循環下,消費者的選擇將愈來愈少。

陸、反對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結合之法律依據:

網絡數碼公司於民國96年1月16日收到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來函,就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即Yahoo奇摩)擬取得無名小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依據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乙案,要求本公司就市場狀況提供詳細資料,以及陳述對本結合申報案之意見。
經徵詢律師意見後認為,此結合申報案,在公平交易法上,至少存有如下限制競爭之疑慮,律師並建議本公司向公平會表達不應准許其結合之意見:

一、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結合對於市場所生的影響,絕對不僅止於「網路社群(部落格、相簿等)」市場,Yahoo奇摩就本結合案對於網路廣告、網路拍賣、網路購物交易平台、入口網站、網路新聞等等市場所生之影響,均應申報,供公平會審查:

(一)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事業結合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報:一、 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三分之一者。 二、 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四分之一者。」

(二)Yahoo奇摩乃一綜合性之入口網站,除網路社群服務市場外,亦提供「網路廣告」、「網路拍賣」、「網路購物交易平台」、「入口網站」、「網路新聞」等等服務,並收取「廣告費」、「商品刊登費、手續費及佣金」、「平台費用」、「網站登錄費、上架費」等。

(三)Yahoo奇摩就「網路廣告」、「網路拍賣」、「網路開店交易平台」、「入口網站」等市場之市占率均高過四分之一,甚或具有獨占地位,而本次結合,對上開市場均產生重大影響,Yahoo奇摩如僅就「網路社群」市場提出申報,即有避重就輕之嫌。

二、Yahoo奇摩於網路廣告市場已近乎獨占地位,如再允許其與無名小站結合,將對網路廣告市場產生限制競爭之重大不利益:

(一)    依據公平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第10條之規定,結合事業市場占有率總和達到二分之一者,原則上即認為有顯著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二)    依據天下雜誌第362期之報導,如依據廣告收入計算,Yahoo奇摩在網路廣告市場之市場占有率已達70%,與無名小站結合後,網路廣告市場將更行集中,其他網路廣告業者,將更難與Yahoo奇摩競爭。

(三)    就網路廣告市場之特性而言,應以「總瀏覽網頁數」作為計算結合前後市場集中度變化之依據。

(四)    所謂「總瀏覽網頁數」係指:調查期間內,網路使用者於研究目標所瀏覽網頁數。
例如:造訪過IX網站的訪客,共在IX網站所瀏覽的網頁數為276,900萬頁,則IX網站的總瀏覽網頁數為276,900萬頁網頁計算標準須符合兩個條件:
(1) 開啟頁面須在最上層(On-Top)
(2) 網頁開啟後必須持續停留3秒鐘以上才會計算為一個有效瀏覽網頁。

(五)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結合後,將取得整體網路流量(總瀏覽網頁數)之80%(62.49%+17.36%),造成網路流量的高度集中傾斜,其餘競爭者均難與其抗衡。

(六)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結合後,其結合前後之總瀏覽網頁數,依雙赫氏指數(HHI指數)計算之市場集中度,增加2169,如依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司法部(DOJ)之1992年水平結合準則(Horizontal Merger Guidelines)之規定,應禁止其結合。
結合前:4295>1800,結合後6464
指數增加:6464-4295=2169>100
 (參見:http://www.ftc.gov/bc/docs/horizmer.htm)

    (七)結合後,台灣網路世界80%之總瀏覽網頁數均由Yahoo奇摩提供,將強化Yahoo奇摩單方決定網路廣告定價的能力,依據公平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第九點之規定:「結合後,參與結合事業得以不受市場競爭之拘束,提高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之能力。」,係禁止結合之考量事由。

三、本結合案,在網路拍賣市場,將造成限制競爭的結果:


(一)依據公平會先前就Yahoo奇摩收取上限3%手續費是否濫用獨占地位乙案所為之調查,該會認定Yahoo奇摩在網路拍賣市場之占有率已達七成,依天下雜誌2006年12月20日第362期第173頁之報導,Yahoo奇摩在網路拍賣市場之占有率更達九成。目前無名小站雖未提供網路拍賣服務,但無名小站所擁有之高流量,對於網路拍賣及其它網路服務所需匯集之人氣居於重要關鍵地位,且無名小站如擬從網路社群服務跨入網路拍賣及網路購物市場之經營,在技術、資金及法令規範均無障礙,故可視為該市場之潛在競爭者,如此則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的結合屬水平結合,將進一步強化Yahoo奇摩的市場力量,且Yahoo奇摩將潛在競爭者納入麾下,如此將使未來市場上之競爭程度降低,並產生顯著限制競爭之效果,故應禁止其結合。

(二)即使認定無名小站未來不會經營網路拍賣及其它網路服務,進而將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的結合界定為多角化結合,惟因無名小站從網路社群服務跨入網路拍賣市場之經營,在技術、資金及法令規範均無礙障,且有高度可能性,故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的結合亦可產生類似水平結合之效果,依公平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第12點規定,亦應依水平結合案件之處理原則處理之,換言之,即應認其結合將產生顯著限制競爭之效果,而應禁止其結合

四、就入口網站市場而言,Yahoo奇摩收購無名小站,構成垂直結合,,其結合後web連線到達率(請見以下說明)提高結果,將降低其他入口網站業者選擇交易相對人的可能性,並提高新業者進入市場之困難度:

(一)Yahoo奇摩到達率、web連線到達率,已高達98.27%與72.03%,居國內入口網站之冠,而第二名PC home之到達率、web連線到達率僅有73.62%、14.77%,msn.com.tw到達率僅有42.88%、web連線到達率5.67%;蕃薯藤之到達率為52.92%、web連線到達率為5.86%;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結合後,無名小站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不論是否成為Yahoo奇摩的子網域,均相當於上、下游業者之垂直結合,而其到達率、web連線到達率將更加提高、總瀏覽網頁數亦更多,將降低其他網站業者選擇交易相對人的可能性,並提高新業者進入市場之困難度。

(二)所謂web連線到達率係指:
調查期間內,網友連上Web並曾造訪過研究目標的連網次數,相對於總體網友連上web總次數 (Total Web Sessions) 之百分比。
Web 連線到達率=網友連上web並曾造訪過研究目標的連網次數/    總體網友連上web總連網次數 ×100%
 
捌、結論:

對於此結合案所發生的深遠影響,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日前已發函徵詢同業之意見,網絡數碼公司會委任律師正式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達反對之意見陳述,並提出以下呼籲:

一、    呼籲公平會維持公平競爭的產業環境,以利有志者加入網路創業行列。

二、    由於本結合案影響深遠且層面廣泛,建請公平會能召開公聽會,瞭解各相關業者的心聲。

三、    呼籲台灣網路業者及消費者應正視此現象,並請共同發聲。


在這個關鍵的歷史時刻,如果你我都沉默,那我們將無法期待多年後台灣的網路世界仍充滿自由與活力;如果大家都積極發聲,台灣網路產業將燃起更多創業的火花,網際網路是一個需要不斷創新的天地,讓回歸自由的市場機制可以培育出更多的網路創業家!

說明:
  • 註一: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到達率是指調查期間內,至少到過研究目標一次的網路使用人數占整體上網人口的百分比。(到達率=造訪研究目標的網友數/整體上網人口數*100%)
  • 註二: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總瀏覽網頁數是指調查期間內,網路使用者於研究目標所瀏覽網頁數。
  • 註三: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不重複使用人數是指調查期間內,至少到過研究目標一次的網路使用者人數,不重複使用人數則仍記為1人。
  • 註四: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ARO (Access Rating Online)值是用以評估目標網站之總體表現的衡量指標,為綜合考慮三種衡量網站表現的因素(包含廣度、忠誠度與黏度)之數值。
  • 註五: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Web連線到達率是指調查期間內,網友連上Web並曾造訪過研究目標的連網次數,相對於總體網友連上web總次數 (Total Web Sessions) 之百分比。(Web連線到達率=網友連上web並曾造訪過研究目標的連網次數/總體網友連上web總連網次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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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時間: 2007-01-31 17:17:20
留言 (39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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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標題不正確,為何這樣說,網路本來就是自由的,你想到那個站就到那個站,沒有人控制你,除非你是身在一個沒有自由的國家。其實全文立論應只在是否符合公平交易法的規範,跟自不自由沒有多大關聯。

質疑點一、
關於 「壹、Yahoo奇摩等於網路?!」
Yahoo奇摩確實在台灣是成功的,他們對自己的成功,難道不能公開驕傲的說出來。
Hinet、Yam、Pchome都是和奇摩同一時間發展的,誰能告訴我,他們為何這麼弱?市占率這麼低?
質疑點二、
關於「貳、從群雄並立到一方獨霸」
一切都在Yahoo將當時的第一大入口網站奇摩併購後,產生質變。
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論述,有外來的富爸爸就一定會變成第一嗎?
其實檢視 E-Bay 併購 國內最大的拍賣網站 買賣王 時,當時Yahoo奇摩拍賣還在草創期,結果 Ebay一進入買賣王後就大符改變版面造成客群流失,變成第一的狀況並不在外來的富爸爸,策略的錯誤,有可能是造成最後結果的主因。
質疑點三、
參、Yahoo奇摩的霸業
第一名不是原罪,問題在於成為第一名後有沒有遵守競爭秩序及商業倫理規範。
這一點指控需要有完整的論述,尤其需要有事證來證術明指控的正當性,不然跟國內媒體習慣的口水戰、抹黑有何不同?
質疑點四、
肆、Yahoo奇摩的霸業是否會阻礙網路世界的創新
世界有多大,難倒僅剩台灣,全述章節論述都局限在台灣市場,國內用Google搜尋、用Blogger架部落格、用Gmail信香的人何其多,這個難道 Yahoo 也阻礙Google的創新。
質疑點五、
伍、消費者的選擇還剩下多少
就如同國內使用Google服務的人不少一樣,還可選擇其他喜歡的服務,消費者不必全然真的覺得可選擇比較少。
老男人 於 2007-01-24 23:47:29 留言 |

2.
Yahoo!奇摩下一篇廣告應該可以拍「台灣的網路業者怎麼死的」,相信Yahoo!奇摩的老闆會是博士級的解答高手
jeanchen 於 2007-01-25 01:08:44 留言 |

3.
記得兩年前, 雅虎在台灣拍賣市場取得龍頭優勢後, 開始收上架費, 去年在 ebay 決定退出台灣後, 決定收手續費. 使用者因為雅虎獨大而付出代價!

有人會說, 付費是為了改善服務品質, 我們看看2004年, gmail 推出1G免費信箱時, 讓 hotmail 跟 yahoo 被迫跟進, 而且從原本的收費也變成免費, 當市場競爭者越多時, 使用者才能享受到好處

別太相信 於 2007-01-25 01:19:38 留言 |

4.
極有問題的一篇文章

台灣真的不能容許新創事業嗎?

那像在台灣發跡,還紅到大陸去的愛情公寓呢?
成就了台灣網路書店霸主的博客來網路書店呢?(我不認為像Amazon之流若來台灣可以贏他們)
或者最近新起的新星網站HEMEDIMI、I'm Vlog、miniworld迷你窩呢?

為什麼身為網路老牌公司的蕃薯藤要落的把罪狀到怪到別人是「國際集團」? 你們是否做不好都要怪別人?
做不好都怪別人? 於 2007-01-25 03:30:13 留言 |

5.
網友只能決定…離去

【聯合報/陳奭璁/科技媒體業(台北市)】 2007.01.25 02:28 am


有關 Yahoo 奇摩併購無名小站是否會壟斷市場一事,Yahoo 董事總經理鄒開蓮的說法為:網路世界,網友決定一切。但這樣的說法其實是有待商榷的。

現在網際網路最流行的字眼叫 Web 2.0,這個字眼最核心的精神在於網友的參與。無名小站是這個核心概念下的成功例子。只是網友雖然參與了,卻絕對無權決定一切。

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 Yahoo 拍賣。這個由網友大量貢獻拱出來的台灣最大網路市集,自去年九月決定開始徵收百分之三的成交費;該費用本身其實無可厚非,只是爭議的重點在於 Yahoo 在毫無預警下單方拋出這個訊息,且完全不接受網友其他的陳情建議。

自此,Yahoo 拍賣就開始產生質變,其後續的影響更是一直延續至今。許多人厭惡 Yahoo 的獨斷作為,選擇離開不再回來;有些人為了規避費用,製造出許多隱藏費用;更有一些人刻意在 Yahoo 拍賣陳列商品,然後引導賣家到其他地方交易。

由於亂象叢生,買賣糾紛層出不窮,導致許多買家縮手觀望,惡性循環下,整體 Yahoo 賣場的買氣跌落谷底。但 Yahoo 的地位有因此受害嗎?不見得,因為其他競爭者也還無法構成威脅的境地。

鄒開蓮認為,網路世界,將由網友決定一切。我認為這種說法只說對了一半,因為當網友拱出一個新霸主後,若新霸主為所欲為,而市場又無其他足堪匹敵制衡的競爭對手時,網友頂多選擇黯然離去,等待新秩序的形成。

詹宏志等人出面反對此宗併購案,理由或許不是那麼充分;鄒開蓮在鏡頭前落淚,感覺也有些矯情,但新興產業的興起與競爭,公平會或許可多給一些關愛的眼神。

【2007/01/25 聯合報】

意見 於 2007-01-25 09:13:19 留言 |

6.
不上YAHOO,會死?

最近,Yahoo!奇摩知識+推出了一支「怎麼死的」廣告,有人是醜死的、有人是痛死的,這些人會死,皆因沒有使用Yahoo!奇摩的知識+服務,入口網站能夠為其中一項服務砸大錢做廣告,可見其規模之大,在我看來,這篇廣告背後透露一則訊息:在網路世界裡,不上Yahoo,你可能真的會死。
我曾經任職於某ISP客服部,發現許多人上網的時候有一個奇怪的行為,當他們打開IE瀏覽器後,首頁通常設的是Yahoo,然後當他們要上某一個網站,好比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他們會在Yahoo的搜尋列中鍵入完整的網址udn.com,然後再點選搜尋到的網址進入聯合新聞網,這看似多此一舉的行為,對這些人而言順理成章,即便他們已經知道要上的網站的完整網址,他們還是日復一日的做這個動作,對他們而言,Yahoo就是網路,而會有這樣舉動的人,中外皆有。

也就是說,Yahoo在某些網路使用者心中等同於網路,你當然可以說這是Yahoo所提供的服務真的符合網路使用者的需求,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也代表了Yahoo主宰了網路世界,至少是台灣的網路世界,假設未來有一天,Yahoo垮了,那網路對人類的意義是否也將面臨重大挑戰呢?因為Yahoo它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所以別家公司也就什麼也都別做了,久而久之就沒人會想去創新了,但是Yahoo為什麼會什麼都有呢?很簡單「凡不是Yahoo的,就把它變成Yahoo的」,就好像成語所說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Yahoo!奇摩併購無名小站就是一個顯例,無名小站是幾個年輕人創造出來的網路創新成功典型,跟其他創新網路公司一樣,它的轉賣是遲早的事情,不然它極有可能也成為網路公司泡沫化的典型,但偏偏買它的是一家已經稱霸網路市場的巨獸,就好像鯨魚把小蝦米一口吞入慢慢消化般,早晚無名小站會失去創新的特色,因為部落格Yahoo奇摩自己也有,並且已經是市場前三大了,Yhoo!奇摩當初推部落格服務還不是自己做的,把國外Yahoo的版本拿來改改就完成了,所以Yahoo!奇摩買無名絕非因為無名的創意而僅因無名的瀏覽量,就像吃到飽火鍋店裡腦滿腸肥的中年婦女嘴裡嚼著肉、手上端著菜盤、眼睛看著一旁的甜點不吃到吐不行般貪得無厭,當妳搶佔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市場後,妳還掉著眼淚辯稱這不是「零和」,大家要一起再把餅做大的時候,妳的貪心更令人不敢相信了,餅做大了,還不是妳拿去吃?

綜合前述,也難怪各家網路業者會急忙聯合跳出來反對Yahoo!奇摩併購無名小站,因為若是這起併購真的成功,那麼Yahoo!奇摩下一篇廣告應該可以拍「台灣的網路業者怎麼死的」篇,相信Yahoo!奇摩的老闆會是博士級的解答高手,又,若是這起併購真的成功,今後台灣所有的網路都掌控在Yahoo!奇摩手中,網路使用者一點選擇餘地也沒有了,一旦某項服務跟Yahoo!奇摩利益不相符合時,它就不給網路使用者,不想用Yahoo!奇摩也不行,聰明的鄉民們,你們覺得這樣好嗎?
不上YAHOO,會死? 於 2007-01-25 09:21:36 留言 |

7.
中國時報 2007.01.25 
玫瑰 不要哭
詹宏志

二○○七年的一月二十三日,自由之日,我有一個忙碌的下午,兩場記者會都攸關台灣網路產業發展。前一場是我主持的PC home Online網路購物推出(二十四小時到貨專區)的記者會,後一場則是網路業者反對台灣「雅虎奇摩」購併「無名小站」的記者會。

前一場為什麼重要?「二十四小時到貨」的概念,做為一個口號容易,做為一種服務卻是笨工夫與硬工夫,台灣網路購物走到這裡,已是一條不歸路,服務門檻愈來愈高,與其他通路瓜分市場的態勢將愈來愈清楚。反對台灣雅虎購併無名小站為什麼重要?當時我在記者會慷慨陳詞,試著從產業環境面說明,但隔天報紙八卦式處理,寫成「詹宏志摃上鄒開蓮」,並說鄒開蓮遭同業圍剿潸然淚下。

玫瑰、玫瑰,請不要哭(Rose是鄒開蓮的名字)。報紙的描述非我的本意。一百年前推理小說家洪納(E.W.Hornung)寫了部嘲諷福爾摩斯的小說《業餘神偷萊佛士》,在題詞頁裡卻說:「本書獻給柯南道爾,這是我真誠的恭維形式。」的確,我是明言反對雅虎與無名小站合併,但這真的是我對台灣雅虎(當然也就是對鄒開蓮)真誠的肯定。

一開始我就說了,PC home Online對同業間的分合從無意見,這一次也不例外。我們甚至認為更多的購併交易是必須的,意味更多的價值被實現(包括無名小站的創業者與投資者能夠實現獲利),光是交易本身所帶來的「價格記錄」(也就是「行情」)就意義非凡。而台灣雅虎同仁把網站經營到支配性的地位,這種積極態度只能佩服,負面批評是不適合的。

除了不得不做一個與台灣雅虎有競爭的網路業者,我個人長期辦雜誌、寫文章,一些朋友也期待我做一個網路環境的觀察者,如果以這樣的身分來觀察這宗合併案,我感覺整個事件對台灣網路環境並不有利,值得大家多一點討論。

先說托辣斯的競爭環境吧。經濟研究發現,市場獨占型的企業容易做出不利於消費者的價格決定或變更,可能利用優勢地位排除其他企業,許多國家立法通過反托辣斯法,盡量讓社會維持競爭狀態。

但什麼才是競爭狀態的機會?以肩負台灣反托辣斯法案精神的(公平交易法)來看,其競爭定義條款明言:「本法所稱競爭,謂二以上事業在市場上以較有利之價格、數量、品質、服務或其他條件,爭取交易機會之行為。」也就是市場上至少要維持兩家以上的事業,彼此提出價格、服務等不同條件,向消費者爭取交易機會。

以台灣雅虎去年對網路拍賣交易者加收交易完成費的過程來看,它確是能利用優勢地位片面決定商品與服務價格(它當然可以辯稱收取成交費是市場上常見的practice);雖然我參與經營的(露天市集)是該事件受益者,但我仍然要說,沒有競爭的環境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自由市場的社會,有時對托辣斯企業的形成、和托辣斯企業的行為是小心謹慎的,因為托辣斯存在恰恰會讓「自由」變得「不自由」,消費者或貨品提供者都面臨選擇減少的「不自由」;但我們憂心托辣斯,卻不是想「懲罰」成功者,判定與結論是很小心的。美國幾個關於托辣斯的有名處理案例,像強制AT&T分拆、限制微軟對瀏覽器與作業系統綑綁,前一例子是阻止獨占企業形成,後一例則是限制獨占企業行為(但沒有阻止它的繼續存在)。

自由經濟社會對有獨占地位之虞的「企業結合」也有嚴格限制,台灣的(公平交易法)更明文規定,要求事業因結合而享有獨占地位的行為必須申報,至於結合的禁止與否,看的是對「整體經濟利益是不是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如果對總體經濟有利,雖然犧牲若干缺乏競爭的不利,也還是好事一樁;如果顛倒過來,無論如何都應該阻止。

台灣雅虎購併無名小站,是否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我看起來分明不是如此。這件企業結合在台灣網路產業裡將形成好幾項的「絕對傾斜」,其中又以網路廣告價格的「片面決定能力」最為嚴重,這對其他網路媒體、廣告主選擇、消費者閱聽選擇都是重大的「不利益」,當然不是好消息。

不要忘了,無名小站崛起的時候,正因為還有廣告市場可以挹注,此時退場卻造就廣告市場的壟斷條件,也就是連下一個無名小站崛起的路途都阻絕了,未來的網路創業者能夠選擇的市場支援變少了。

當然,鄒開蓮說得很對,長期而言,最後的決定者在市場與消費者,不然有了雅虎又何來無名呢?只是獨占容易阻擋新的創新與服務,對新創業者不利。如果雅虎與無名的結合能夠解除這些疑慮,當然該得到大家的祝福。但既然有了(公平交易法),又有了納稅人買單的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這個影響重大的網路交易案,該當慎重審理吧?或者借用這個機會讓大家多說一點話,討論一下網路環境的維護與治理吧?

(作者為網路家庭國際資訊公司董事長)
玫瑰 不要哭 於 2007-01-25 09:46:10 留言 |

8.
對於Yahoo的合併行為,我想這也是網路生態的一種,
首先我不認為第一就是成功,
想想看每個防毒軟體的代價,當登上第一後成為各防毒軟體的攻擊目標,
其次企業變的龐大對於網友而言也是會有好處的,當市場變化以後,有誰還會上YAHOO呢?我現在上YAHOO唯一的是情事去查匯率計算,其他功能我都沒再用,至於我的首頁我是用live.com。

壟斷市場一樣是擊不對創新的挑戰,GOOGLE不就這樣在美國超越了YAHOO,本來想說YAM有點盼望一點,結果越搞越差,甚至還做到令人厭煩的一陣子,一進YAM就問你要不要設成首頁,這種不尊重網友的行為,怎麼可以接受呢?

另外陳正然怎麼還掛蕃薯藤的執行長?難道~~~~他失業了~~蕃薯藤賣給WEBS-TV以後,還需要為Webs-TV拋頭露臉,真是可憐他了,看看蕭老師還可以掛著Webs-TV的營運長,唉!一代網路梟雄,竟然慘澹退場,期盼陳執行長能再次從起雄風
布雷克 於 2007-01-25 13:20:02 留言 |

9.
關於壟斷問題,真的太誇張了!如果這樣是否也要聯合所有人抵制微軟呢?
在此之前,我以前詹先生是個思想開化,創意不斷的先知,但結果今日看到他如此的行為,實令人噴飯!
難道二十一世紀還要用十九世紀的思維來保護什麼呢?產業要發展需要的是扶植,不是過度的保護。當我們一天到晚喊著要國際化,但確有一堆所謂的有力人士、專家在那表現鎖國心態;想想當你們高舉抵制的大旗下,同時在世界的另一端已經誕生了另一個google。何不想想如何超越他們?而是拿著公權力在那哭鬧呢?台灣要走入國際靠的是觀念、思維的變化,不是讓你們這些專家在這為自己無能而在那阻礙世界洪流。

以上純為個人心得,並非針對個人而發表,如有不妥之處,請版主進行消音!

a806229 於 2007-01-25 14:42:07 留言 |

10.
產品不怕競爭.
有合併才有好產品.

Yahoo從前在美國一直倂購市佔率非常高,
曾幾何時, google救瞬間獨大了.

SONY 隨身廳也是, Walkman 本來滿街跑
, 一瞬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iPod.

總之對消費者有利的都好.

本人相當討厭pchome 原因很簡單, 曾經有過一星期好封廣告信, 要取消還取消不掉(這各問題已經很多人廣泛討論過了). 後來又慢慢喜歡pchome 原因也很簡單,他的線上購物品質比較好.

都是一時的, 服務大眾才是真的, 別阻礙別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也別放棄自己進步的機會

yam和web-tv結合後, 討厭看連環新聞的我們,突然有了一個看新聞的機會.因為可以選擇想看的新聞影像,不用在看整個一小時或是半小時. 這是一個進步求生存的例子
Leo 於 2007-01-25 15:21:24 留言 |

11.
詹董事長可能還是回去督促PChome弄個
[我敢發誓我不會標錯價]的活動
應該就可以挽回不少網路族購物方面的佔有率了
也不用怕yahoo獨占市場了吧
還好youtube不是台灣廠商
不然淚灑的伎倆被yahoo執行長用走了
google真不知道要怎麼演這場戲:P
droger 於 2007-01-25 17:30:01 留言 |

12.
我對這種深奧ㄉ事沒什麼太大的了解
我只知道Yahoo奇摩愈來愈爛ㄌ~~難用!!
拜託不要毀ㄌ無名小站!!
妞妞 於 2007-01-25 18:54:53 留言 |

13.
奇怪的資料,yahoo台灣哪有什麼獨佔的問題。
網路是全世界都通行的,有規定webtv或pchome只能作台灣的生意嗎?或是台灣yahoo只能作台灣的生意嗎?這其中的流量有多少是從非台灣地區來的呢?就算台灣地區的佔有率雅虎台灣第一好了,他們也不是全球第一阿?明明世界上還有許多流量可以開發,除了台灣市場,難道他們不能作華文市場了嗎?更何況是全球市場?還有阿,萬一哪天台灣yahoo把公司搬離開台灣?或來各外國公司經營台灣市場變成第一,那要去跟誰討公道阿?
不知道他們心中的網路到底是什麼阿?或是這根本不是考量的重點?
怪怪? 於 2007-01-25 19:21:45 留言 |

14.
台灣人的天性似乎永遠要選邊站 泛政治化,產業新聞在Rose一哭之下,又演變成政治事件。
整件事情一點都不有趣,有趣在於觀察部落客的反應。不需要分對錯,看台灣部落客的內心戲就夠精彩。
摩斯、蘿斯都加油!
half 於 2007-01-25 20:34:12 留言 |

15.
本來以為以過去的樂蕃天事件與Pchome的垃圾信事件,會讓這裡變成網友的眾矢之的.

不過看起來大部份網友對當時兩個網站曾經發生的過失,都願意用較理性的方式看待事件的發展,並有就事論事的雅量.

截至2天前,這兩個當時曾經在網路滅火的網站,或者應該說是一個網站加一位網路耆者開記者會發表了一份反對雅虎併購無名小站的聲明,才又無端挑起了網友對當時兩個事件的記憶.但俗語說,嫌貨才是買貨人,到現在為止,仍會把這次反托辣斯事件與當時事件聯想在一起的,看起來都曾經像是兩個網站的愛用者.有人說,當時的養樂多曾提供網路一個純潔的淨土,或者Pchome的廣告信件固然擾人,但至少,在網路想買東西也是會上去看看價格,為什麼?因為它裡面的東西真的還不少.這是網友也是使用者的角度,當市場的佔比大到某種程度,就算你再怎麼討厭它,我還是不得不去用它.

那麼,再來看看從另一個角度…

這兩天所發生的整起事件,事實上,真正反對雅虎併購無名的利害關係人,除了表面上兩個浮出檯面看似首當其衝的網站之外還有誰?想要回答這一題,需要從雅虎與無名合併之後,對誰的影響會比較大的角度來看.我想,應該不會是目前在網路發言的Yahoo;無名或其他的網路使用者.因為真正與使用者相關的使用權益問題,會從兩個網站真的合併後發生,因為兩個網站的資料庫與界面還沒有真的合併,因此,兩個網站使用者的權益有沒有受損,現在或許還看不出來.

而在兩大網站合併之後,首當其衝的,應該是準備購買Yahoo與無名廣告的廣告主;進行廣告預算分配的網路廣告代理商及Yahoo的廣告預算分食者,其中包括Yahoo與無名以外的其他大大小小網站.

在這個敏感的時間點敢真正跳出來用自己是利害關係人身份說話的,幾乎不存在或者應該說聲音小到讓人沒有辦法察覺.換句話說,當一個網站的影響力大到某種程度而讓檯面上真正的利害關係人願意站出來表態時,這樣的寒蟬效應或許就足以證明網路廣告市場中其實確有某種影響市場的力量讓這些相關的人不願意出面做任何的表示.也或許有另一種可能是,因為我所謂的利害關係人其實並不存在,因為Yahoo根本沒有任何左右網路廣告市場的操控能力.

筆者相信有,但是很可惜,目前從檯面上的發言還看不到.因為目前所看到的討論內容,似乎僅侷限在整個議題的片面或者說是週邊的內容上打轉…台灣未來的新創事業是否因本起案件就被遏殺,到底有個富爸爸是不是原罪?誰又留了幾公斤的眼淚?誰的服務比較創新與吸引使用者?誰的膀胱又無力了?市場的佔比該如何計算?國外的市場為什麼不納入比較?台灣的後起之秀如何掘起?Google又是如何逆勢拙壯?

有多少的聲音是真正面對這些業者提出的問題或徵結---「網路廣告市場的惡質化壟斷」這個議題提出了反證或進行正面駁斥?

網路言論的開放,往往容易讓發言者自我膨脹,只要打著消費者大旗,為網路業者扣上不重視使用者權益的帽子時,就讓這些業者有如孫悟空頭上的緊箛咒,愈使力就愈頭皮發麻不得其解.愈急著撲這股無端烈火卻愈燒愈烈.然而網路的真正利害關係人失聲噤語,間接的利害關係人卻以受害者自居,並且叫這些提出反惡質化壟斷的業者必須深自反省!?這是什麼情況?

個人認為,如果公平會真的有正面審視這個案件,就應該針對上述的真正利害關係人召開一次公聽會,並深入網路廣告市場做一個全盤性的檢視,不要讓這些旁生枝節的問題模糊了焦點與全貌.

最後,我想要強調,個人並不是為某些公司的倂購行為護航,並且對於誰併購誰,或是誰有富爸爸或是誰沒有富爸爸不感任何的興趣,如果誠如兩造所言,併購行為是否已經造成網路市場惡性壟斷的事實,或許應該由主管機關進一步把它釐清,畢竟在台灣崇尚自由的網路社會,我們不希望看到有任何的不公平正義對待發生.
言論是自由的,網路是共享的! 於 2007-01-26 01:08:28 留言 |

16.
這幾天 Webs-TV、PChome Online 和 Yahoo!奇摩之間的互相放話,表面上看起來像是為台灣的「弱勢」網路業者請命,實際上雙方搶奪的關鍵資源就是廣告,而且是 web1.0、80/20 法則式的廣告。

在「反對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事業結合」官方部落格上提出的數據,主要集中在Yahoo!奇摩加上無名之後的「到達率」和「PageView」兩項數字,但很奇怪的卻沒有廣告市佔率的相關數據。我怎麼看都覺得這是故意不放的,以免兩大網站結盟的目的被「模糊」。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為什麼要計較到達率和 pageview? 這是因為廣告主下廣告時,最先看的就是這兩個數字。所以 Webs-TV 和 PChome Online 其實只是繞個彎在哭,看起來好像在替所有二三四線網站請命,其實真正哭的是廣告都被 Yahoo!和無名拿走,他們活不下去。

在 Web 1.0的世界裡,廣告主選擇龍頭網站下廣告是很合理的事。下廣告的成本並不是只有廣告上檔費用而已,針對目標讀者和媒體特性量身訂作的廣告設計費用、下廣告時的行政與連絡程序、以及後續的監控、還有一堆阿里不達的交際費、甚至回扣等等,這些都是廣告主要付出的成本;廣告下在一個龍頭網站和三個二線網站,加起來的效益如果是一樣的,後者要付出的相關成本可能遠遠超過前者的三倍:流程要跑三次,連絡可能不只三次,花在下三檔廣告的時間和心力總體來說可能是三倍以上,但這些二線網站會只拿龍頭網站三分之一的錢嗎?鄒開蓮講了一句話非常實際:如果 Yahoo!奇摩想搞掉這些二三線網站,只要把廣告費大幅降價就好了,真這樣搞的話,這些二線網站恐怕連現在還吃得到的嘴邊肉都沒得吃了。

重點是,這種選擇龍頭網站下廣告的道理,根本和你是不是網路媒體無關,而是放諸媒體界皆準的真理。不論是報紙、雜誌、廣播還是電視,所有的廣告主本來就是看收視率、閱讀率和收聽率來下廣告,在 Web 1.0 的網路媒體上自然沒有理由不這麼做。Web 1.0的世界裡,80/20 法則本來就是真理,除非把自己做大或是攻對利基市場,不然哭再大聲都沒人理你。

整件事讓我覺得有點好笑也有點悲哀的是,Web2.0 出來多久了,台灣網路界上得了檯面的幾家網路公司,卻還是用這種 1.0 的思維在爭搶網路廣告市場。像 Google AdWord/ AdSense 這種集網路長尾之力的 Web2.0 式廣告代理業務,在國外早就打得 Web1.0 網站唉唉叫,這些血淋淋的例子也許哪天也會在台灣發生;Google AdSense 才剛進台灣沒多久,這幾個 big player 如果早點佈局,現在就把新型態的 Web 2.0 網路廣告機制投放到市場上,也許還有機會和 Google 一爭台灣市場的高下;結果這些人現在卻忙著跟 Yahoo! 和無名打這場不會有結果的仗,放著 Google AdSense 在大家還沒注意到的個人部落圈和小網站市場大肆攻城掠地,實在很可惜。

如果真要說這件事最後的得利者會是誰,我想都不會是出來吵架搶大碗公的的這幾家業者,而會是惦惦呷一百萬小碗公的 Google 吧。
tenz 於 2007-01-26 12:30:48 留言 |

17.

很佩服yahoo的併構案
這可是逼得無名小站想不賣都難

只能說,台灣真的變得好爛
嘖嘖 於 2007-01-26 21:50:00 留言 |

18.
1.cn.yahoo.com 在中國到達率才14 ,干 yahoo有個富爸爸啥關係
cn還不是得割讓領土出去給人經營

2.台灣首區一"隻"垃圾信網站pchome,你們有尊重過網友嗎
有創新過什麼服務嗎,portal 2.0風光上市 卻有著超級難用
以及無法理解的使用介面,取一個搜雲的這種大陸名
真是搞不清楚你們在想什麼

3.webs-tv的客服 連什麼是網頁跟什麼是網站都搞不清楚
域名到期了也沒續費 改登入域名了也沒通知付費客戶
就放任域名到期 連做個redirect都不會 付費客戶的聯絡表單
超級不友善,連這種付費服務都做成這樣,我其實很難理解免費服務居多
的yam.com會變成怎樣,不知道會不會也忘了yam.com也會過期
也要續費?


你們大部分內容都是排第二 第三 第四
不知道你們怎麼爭第一?
考第二名的不怪自己考不好
卻怪第一名考太好
這是什麼邏輯?

入口網站如果做的差
美其名叫入口
其實是個大雜燴
現在誰還去大雜燴的網站?


隔壁老王 於 2007-01-27 04:17:19 留言 |

19.
賣網路廣告還有分web1.0與web2.0思維?

賣廣告就是賣廣告,網站的獲利模式如果不是從廣告主就是從網友,一個網站要生存,賣廣告主跟網站透過AD Sense讓刊登贊助連結廣告的廣告主從網友的點擊再付一次費用...這兩種獲利模式本來就是相輔相成互不抵觸的,國外Web2.0網站把Web1.0網站打的哇哇叫...?所以傳統的廣告版位販售被AD Sense的廣告銷售方式打的哇哇叫?還是Yahoo的廣告銷售=web2.0,其他網路的廣告賣法=web1.0,現在其他網站的廣告賣不過Yahoo,所以web2.0的廣告賣法打的web1.0的廣告哇哇叫?

兩種網路的獲利模式對一個網站來說既然說是相輔相成,怎麼叫打的哇哇叫?沒錯...小網站的廣告銷售的確是被Yahoo打的哇哇叫,但是決不是web1.0式的廣告被web2.0式的廣告打的哇哇叫.

剛剛已經提過...賣廣告就是賣廣告,就是廣告主付錢給網站,不管它買的是什麼樣的版位或是計費形式,它就是買賣的契約關係,樓上的網友把近年網站發展的取向web2.0的理論硬是套在網路廣告的銷售範疇,看了實在令人噴飯...這種錯把馮京當馬涼,牛頭不對馬嘴的比喻,突然讓我覺得,這兩年網路的web2.0說法在媒體的大肆報導下,已經讓人人言必we2.0,凡事只要跟這個字沾上邊,就是創新,就是了不起,扯個web2.0不但讓自己的發言看起來很有學問,網友看到web2.0也會因此不禁豎起姆指說「哇!您真內行...」

web2.0...不是這樣在濫用的吧?
跌倒2.0 於 2007-01-27 10:54:23 留言 |

20.
中國時報 2007.01.27 
從無名小站被雅虎奇摩以天價併購談起
中時社論

當虛擬空間裡,那些自認是web2.0自主、無邊界、無管理的信仰者的鄉民們,發現自己自主自發的出入將會成為精明的大財團獲利的基礎,換言之,他們所創造的所謂「流量」將會為大入口網站收取廣告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加分,那麼這些當時是衝著「非商業、純自由精神」才熱情加入的網友們,還會繼續捧場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12700291,00.html#
27 於 2007-01-27 13:42:30 留言 |

21.
「反對雅虎奇摩與無名小站事業結合」之認同貼紙,如果你認同他們的看法,請複製語法貼在你的部落格
中,與他們站在一起!或許你們會問,為何要做串連貼紙呢?我的動機是出自於某記者問了一個問題,為何
反對的聲音中,少了部落客的聲音?我想,我只是想節省大家的時間,你可以利用貼貼紙的方式,來表達一
種精神、一個認同、一分支持、一個鼓勵、一顆心、一個聲音,如果你認同,透過串連的行動,你就可以自
由參加;所以你如果支持,聲音就不能少了你。 http://blog.yam.com/haruki/article/7646435
haruki 於 2007-01-27 21:07:35 留言 |

22.
本頁能否加個友善列印的選項啊?我想把它留存起來當歷史紀錄。
Ricardo Wie 於 2007-01-28 10:45:19 留言 |

23.
蕃薯藤??
近6年來,你們做了什麼東西?
打響了什麼知名度?
閉門練功之餘,還要懂行銷
懂花錢,懂併購
看到商機了嗎? 那就比雅虎早點吃下來

舉個例,當微軟掌控全球家庭裡的電腦主機
還是會有對手不斷的在壯大
這就是宏觀的經濟

再舉例,20世紀末,全球認為美國已經無可匹敵
如今過了7年,已有許多國家挑戰世界強權的實力

想贏,就要比人更好
cress 於 2007-01-29 02:41:25 留言 |

24.
各位看倌,當你看Discovery鰻魚偷咬吃河豚時,比較不會說鰻魚很可惡,自已不種田,還偷咬河豚。
你也不會怪河豚很賤,還出賤招落跑,讓鰻魚沒飯吃。
現在到處是“說鰻魚不種田、河豚耍賤招的分析“。倒沒人說“ 生命就是要找出路“。
http://blog.yam.com/lee90037/article/7828234
小人物 於 2007-01-30 21:33:43 留言 |

25.
Yahoo、無名、壟斷、反托拉斯,與一場令人無言的記者會

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
Miula 於 2007-01-31 10:44:13 留言 |

26.
蕃著天空網路家庭三雄戰雅虎,玫瑰一哭哭倒無名小站,Web2.0戰火風起雲湧,我在日本FC2遙望天下事

網路面前就是全世界,僅是單單台灣如此狹隘
C.S.S (Bruce Cheng) 於 2007-02-22 16:02:00 留言 |

27.
http://tw.emarketing.yahoo.com/ysm/ov/sem_index.htm

yahoo說..如果您每月網路願意付6萬元

只是為了您的網站可以在yahoo上被找到

請打電話給他們
............................................................ ......................

google說
如果您每月的支出在台幣66,000 元 / 港幣16,000 元以上,我們的銷售團隊可以為您公司進行 AdWords 最佳設定。
http://www.google.com.tw/intl/zh-TW/ads/
............................................................ ........................
你要找手機它導到yahoo拍賣

你要找餐廳它導到yahoo生活

你要找資訊它導到yahoo知識+

yahoo的e-mail也決定了我們該收甚麼信不該收甚麼信

你要找的資訊...只要它的部落格有當然當只能看到yahoo的部落格的內容

找到的不是yahoo站內的就是付錢的

只要你付錢網站不用經營...只有一頁也可以被找到

yahoo決定了我們可以看甚麼--------成為你我資訊的仲裁者

台灣的媒體先閹割了自己的新聞給yahoo衝人氣

現在yahoo不用養任何記者就可以得到最多的新聞

台灣人看網路新聞都用yahoo...因為這樣 yahoo也開始進一步

把我們的眼耳都閹了

有個大律師叫 李永然 有一天他上網 想看看自己公司的網站..結果
只有一個他員工弄的部落格....他氣死了..李永然沒有付yahoo 6萬...

---------------------------------------------------------------------------
google瀏覽器英翻中....翻譯"yahoo">>人面獸心之人
jack 於 2007-04-10 19:29:30 留言 |

28.
雅虎奇摩攻佔手機市場
及網路市場(掃毒掃出問題)民眾電腦沒中毒還得花錢活受罪
拍賣網站出問題
不但不解決還要併吞無名小站
侵權(個人資料保護法)還要怪民眾
權益受損還要硬坳

A210200971 於 2007-05-09 12:22:14 留言 |

29.
雅虎奇摩攻佔手機市場
及網路市場(掃毒掃出問題)民眾電腦沒中毒還得花錢活受罪
拍賣網站出問題
不但不解決還要併吞無名小站
侵權(個人資料保護法)還要怪民眾
權益受損還要硬坳

A210200971 於 2007-05-09 12:22:25 留言 |

30.
雅虎奇摩攻佔手機市場
及網路市場(掃毒掃出問題)民眾電腦沒中毒還得花錢活受罪
拍賣網站出問題
不但不解決還要併吞無名小站
侵權(個人資料保護法)還要怪民眾
權益受損還要硬坳

A210200971 於 2007-05-09 12:23:05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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