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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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很『白話』,但內容很精彩的小說。這是作者歐各自己真實的童年。歐各的父親酗酒又有暴力傾向(雖然他是個擁有高知識的大學教授),母親是個被精神疾病糾纏的詩人,唯一可能比較『正常』一點的是大他七歲早已離家的天才哥哥,不過後來他發現哥哥的聰明原來源自於自閉症,而他自己也很早就清楚知道自己是個同性戀者。
在歐各十一歲時,他的父母離婚了,但這並沒有使他的生活變得『正常』。他母親的狀況時好時壞,沒法顧及他,歐各被母親送到長期為她治療的精神醫師家照料。這醫生的家,和一般人的想像有很大的落差,歐各以為會是棟『純白精緻的維多利亞式建築,有石版屋瓦頂、修剪完美的樹籬、高大的黑漆大門、細緻格紋的迴廊,一輛銀色賓士450SL就停在蜿蜒有致的車道上』,但沒想到他看到的卻是一棟粉紅色油漆(誰會把屋子漆成粉紅色啊)已剝落露出斑駁木板,看似搖搖欲墜的廢墟。屋內的氣味百味雜陳,髒亂不堪,而裡面住的除了醫生一家人外,還有數個認養的兒女,這些兒女其實都是醫生的病人,真是個名符其實的私人精神收容所(又稱瘋人院)。這樣的地方,我光是看書中的描述想像,就已經嚇得不會想踏進屋裡半步,更別說長住在這裡了!一開始歐各也很不適應,但後來他反而漸漸喜歡上這樣擁有醫生所謂的個人自由意志的生活環境了。
歐各從12歲到17歲,大多的時間都是以這裡為家。他在脫離這個家後,為自己的人生列了張清單:『我十七歲,我沒有受過正式的教育、沒有工作經驗、沒錢、沒家具、沒朋友,但在我內心深處有個地方閃耀著光芒』,那個地方就是紐約,後來歐各到了紐約,毛遂自薦進了廣告圈,成為名利豐收的廣告創意人。
心理生理的疾病也許會遺傳,從想成長的環境或許會影響你變成什麼樣的人,但看過這樣簡直就像是杜撰出來的真實故事後,我想我對自己截至目前為止的人生,沒什麼好抱怨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