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柏薰發跡於建築業(新偕中建設),在十多年前中部(尤其台中市)由於特定政商的炒作,房地價格翻了好幾翻,使好多人一夜爆發致富,梁柏薰、曾正仁,陳一平…族繁不及備載,但因為多為假性需求肇生餘屋過多,銀行一抽銀根或資金周轉率太低,很容易造成周轉不靈,此時腦筋轉得快的,就有「以小吃大」的雄心大志,以少數控股方式,取得一些不太健全銀行的控制權,然後用五鬼搬運法,將數億、數十億鈔票搬出去(要用大卡車才搬得動),再來把濫攤子丟給政府和投資股票的散戶,最後股票幾乎變成壁紙,欲哭無淚。
說起來,梁柏薰還是此道的“先覺”,從華僑銀行搬了五十三億,政府還拿他沒辦法,雖經移送法辦,但五十三億元就如此蒸發了,就像曾正仁的掏空台中企銀案,七十三億的鉅款,有明顯去處的只有流向前立法院長劉松藩那二億多而已,其他呢?
話說回來,曾正仁這招還是向梁柏薰學的,而梁某也是出手大方敢投資於政客的,當年某人競選要職,梁某的政治獻金一出手就是數千萬元,但該案後來在省議會爆發省議員和省長激烈之舌戰,宋楚瑜答復省議員質詢斬鐵截釘地說:不認識梁某人,並對於省議員所指他收受梁某的政治獻金,宋楚瑜一再以“抹黑,抹黑,抹黑”和梁某劃清界線,此案於是成為無頭公案。
梁柏薰出錢出力,被人家說“不認識”,實在有夠難看。他此次既然回來,小店主建議他一併討回公道,問問宋先生:認不認識我?
梁柏薰掏空華僑銀行被判刑一年,服刑「成績」好的話,六個月就可以假釋,換算下來,服刑一天的代價是三千萬元,小店主要不是怕遺臭萬年,還真的有點心動呢。而梁的後輩曾正仁掏空七十三億元,娶了公司專櫃小姐,還羡煞多少人,女的想當灰姑娘,男的想娶美嬌娘又當大富豪,其實此七十三億之中,除了部分「錢進大陸」讓曾某在北京當大型百貨公司大老闆外,尚有鉅款留在台灣,只不過主人換個名字而已。
台灣的現況就是如此,鉅貪如此之多,主管及治安機關無法防堵,司法機關又老朽不堪,總括一句話:政府無能,害死百姓。敢的拿去吃,弱的人舉家自殺,所以台灣才會變成犯罪者的天堂,詐騙案、掏空案都創金氏紀錄,連燒炭自殺的案件也一樣。可憐的台灣人哪!出頭天了嗎?


